索引号 002482285/2012-40092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 有 效 性 废止
成文日期 2012-09-17 统一编号 -
【废止】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5 10: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水利(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省水利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客观、适时、合理地反映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73号)和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 《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

价计价依据 (2010) 的通知》(浙水建 [2010] 37 号)(以下简称“2010 计价依据”) 精神,现对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作如下调整:

1  . 使用“2010 计价依据”编制我省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时, 项目取费类别为一类、 二类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 72.60元/工日(包括机上人工)。项目取费类别为三类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 69.60 元/工日(包括机上人工)。

2  . 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以“2010 计价依据“中的人工预算单价 (48.76元/工日)为基数采用补差(含税)形式计列。 编制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时, 人工预算单价补差计入工程单价中, 与材料补差处理方式相同。

3 . 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 2012年 10 月 1 日 起执行。2012 年10 月 1 日前巳经批准的概算文件暂不作调整。



索引号: 002482285/2012-4009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12-09-17
发文字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有效性: 废止
废止时间: 2021-01-21 15:50:25
【废止】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 日期:2012-09-25 10:53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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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省水利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客观、适时、合理地反映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73号)和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 《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

价计价依据 (2010) 的通知》(浙水建 [2010] 37 号)(以下简称“2010 计价依据”) 精神,现对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作如下调整:

1  . 使用“2010 计价依据”编制我省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时, 项目取费类别为一类、 二类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 72.60元/工日(包括机上人工)。项目取费类别为三类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 69.60 元/工日(包括机上人工)。

2  . 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以“2010 计价依据“中的人工预算单价 (48.76元/工日)为基数采用补差(含税)形式计列。 编制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时, 人工预算单价补差计入工程单价中, 与材料补差处理方式相同。

3 . 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 2012年 10 月 1 日 起执行。2012 年10 月 1 日前巳经批准的概算文件暂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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