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16-0188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1 10: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电话:0571-87826583。

一、概述

2015年,省水利厅以落实浙政办发〔2015〕60号文件为抓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涉水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投资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领域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1、进一步细化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将施工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监理服务费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统一纳入平台管理。项目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合同额、开完工时间,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履约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均通过平台进行公开,并对社会开放。

2、进一步扩大企业信息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全部对社会开放。目前平台已公示的施工单位共705家,其中省内施工单位511家,省外施工单位194家;监理单位151家,省内监理单位116家,省外监理单位35家;施工图审查单位54家,省内施工图审查单位49家,省外施工图审查单位5家。已公示的从业人员有42956人。

3、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共享机制,每月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上报一般、重大安全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督导,督促落实整改。强化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公开,有力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及时调整成员,明确各类责任人21.6万名,并在各级媒体公布。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利用短信平台、网络等,向公众发布洪涝台预警信息,据统计,全省共发布1.65亿条预警信息。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做好涉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其他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前后经过4轮次调整,目前,我厅行政权力有58项,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运行的有130项(含各子项),其中独立运行的主项32项,26项主项拆分的子项98项。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之际,省人大法委、农委和水利厅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对条例的主要制度进行了介绍;随后召开的水利系统《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和视频会议,邀请立法专家对《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制度、重点难点进行详细解读。防汛防台期间,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10余次,较好地发挥了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

3、发挥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涉水信息8000多条,其中浙江水利网全年更新信息7000余条,首页首次推送“水利要闻”、“地方水利”和“综合信息”信息3000余条;通过“浙江水利”、“千人万项”、“浙江水利人事人才”和“浙江水利普法”等政务微博、微信全年更新信息1500余条;通过处室专题和“三严三实”等版块发布信息达4000多条,确保了全年水利工作,特别是“五水共治”水利工作等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权威。2015年通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水利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等主流媒体刊发(播发)浙江水利新闻信息稿件150多篇(条),为浙江水利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继续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和制度机制健全工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转送笺”制度,继续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工作,该制度得到了水利部肯定,并在今年8月份全国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全年共办结4件依申请公开,100%做到答复及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318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0批140余人次,重要信访事项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处置不力引发的恶性群体事件。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3件,所有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人大代表、政协提案人沟通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坚持把涉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龙专门听取信息公开、来信来访工作情况汇报。调整完善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厅领导,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统筹做好相关涉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举办全省水利政务信息与公文写作培训班,陈龙厅长、中国水利报李先明总编等授课指导。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共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书面申请4份,全部规范办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凡是拟公开或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均由厅办机要秘书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在继续强化意识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三严三实”,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涉水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在继续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出台实施办法或规定,尽最大程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在继续优化平台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展和强化厅门户网站功能,努力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高网上办事的效率和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索引号: 002482285/2016-01884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6-01-11 10:10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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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电话:0571-87826583。

一、概述

2015年,省水利厅以落实浙政办发〔2015〕60号文件为抓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涉水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投资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领域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1、进一步细化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将施工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监理服务费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统一纳入平台管理。项目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合同额、开完工时间,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履约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均通过平台进行公开,并对社会开放。

2、进一步扩大企业信息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全部对社会开放。目前平台已公示的施工单位共705家,其中省内施工单位511家,省外施工单位194家;监理单位151家,省内监理单位116家,省外监理单位35家;施工图审查单位54家,省内施工图审查单位49家,省外施工图审查单位5家。已公示的从业人员有42956人。

3、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共享机制,每月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上报一般、重大安全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督导,督促落实整改。强化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公开,有力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及时调整成员,明确各类责任人21.6万名,并在各级媒体公布。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利用短信平台、网络等,向公众发布洪涝台预警信息,据统计,全省共发布1.65亿条预警信息。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做好涉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其他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前后经过4轮次调整,目前,我厅行政权力有58项,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运行的有130项(含各子项),其中独立运行的主项32项,26项主项拆分的子项98项。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之际,省人大法委、农委和水利厅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对条例的主要制度进行了介绍;随后召开的水利系统《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和视频会议,邀请立法专家对《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制度、重点难点进行详细解读。防汛防台期间,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10余次,较好地发挥了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

3、发挥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涉水信息8000多条,其中浙江水利网全年更新信息7000余条,首页首次推送“水利要闻”、“地方水利”和“综合信息”信息3000余条;通过“浙江水利”、“千人万项”、“浙江水利人事人才”和“浙江水利普法”等政务微博、微信全年更新信息1500余条;通过处室专题和“三严三实”等版块发布信息达4000多条,确保了全年水利工作,特别是“五水共治”水利工作等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权威。2015年通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水利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等主流媒体刊发(播发)浙江水利新闻信息稿件150多篇(条),为浙江水利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继续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和制度机制健全工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转送笺”制度,继续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工作,该制度得到了水利部肯定,并在今年8月份全国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上作为典型交流。全年共办结4件依申请公开,100%做到答复及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318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0批140余人次,重要信访事项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处置不力引发的恶性群体事件。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3件,所有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人大代表、政协提案人沟通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坚持把涉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龙专门听取信息公开、来信来访工作情况汇报。调整完善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厅领导,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统筹做好相关涉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举办全省水利政务信息与公文写作培训班,陈龙厅长、中国水利报李先明总编等授课指导。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共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书面申请4份,全部规范办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凡是拟公开或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均由厅办机要秘书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在继续强化意识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三严三实”,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涉水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在继续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出台实施办法或规定,尽最大程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在继续优化平台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展和强化厅门户网站功能,努力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高网上办事的效率和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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