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16-40226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20 08: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2015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起草了《关于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次梳理水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继续简政放权,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方式等三方面12项措施,切实推动水行政审批 “放管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减少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全省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2014年的23项减少到14项,其中,省级保留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2015年我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9件,相比2014年减少了3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起草了《浙江省水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审议稿),即将以厅规范性文件印发。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要求,积极调研全省水利综合执法改革现状,研究提出拟划转行政处罚事项范围,与省编委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权力清单梳理不断推进。推进权力上网运行,实现行政流程信息化再造,继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后,将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等8类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组织完善权力事项库信息,根据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岗位绑定、开通账户、配置权限等工作,并对相关人员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培训。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开展行政权力“二轮清理”,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临时占用、拆除水利工程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由16项减少为9项,权力事项由64项减少为57项。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改革,严格落实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开。

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工作方案》,对全省的依法治水管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工作方案》按照建立水法规体系、水法治实施体系、水法治监督体系、水法治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具体为四个方面,共十六项任务和三方面的保障措施,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主办责任处室和参与处室、单位,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浙江省农村水电管理办法》的前期评估、立法起草工作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对《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共23条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两个条例的修改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告。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65件,保留继续有效118件,并在省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告。对我厅代拟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也一并进行了清理,废止5件,继续有效11件。

四、重大决策行为不断规范。制定《浙江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我厅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重大规划、重大行政措施、重大水利项目、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如《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瓯江流域综合规划》、《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工程》、《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姚江上游“西排”工程专题报告》等项目均实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修订了《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研究重大水利项目立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资源费征收减免、水利投资计划月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共对《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关于简化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程序的通知》等7个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做好相关报备工作。其中《浙江省水利厅对<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被评为全省优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有2名法律顾问,常年提供法律咨询。

五、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制定《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水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抽查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组织编印并下发《浙江省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组织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5年厅机关128人参加水法制集中培训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全省386人参加新任水政监察人员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通过联络信息平台按时上报省法制办。

六、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83件,其中主办件29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严格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规范性文件7个,通过浙江水利网发布信息8000余条,防汛防台期间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10余次,借助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000余条,2015年我厅共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书面申请4份,均及时予以答复。加强行政复议、信访投诉处理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复议决定书均在网上公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上信访583件。

七、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制度,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年度知识更新培训、中高级技术职称晋升人员培训等载体开展学法活动。其中,厅党组中心组开展法律专题学习会3次,分别邀请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李汉水局长作预防渎职侵权相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林学飞教授作宪法相关知识专题报告。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浙江防汛防台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宣传我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水利工作情况,广泛宣传防汛防台水情知识。2015年,我厅向省法制办网站报送法治信息188条,在省直机关中排名第1。

2016年,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查好、补好水利法治建设的短板,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编制水利“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水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水事和谐稳定;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为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提供坚实的水利安全保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索引号: 002482285/2016-4022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日期:2016-12-20 08:57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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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起草了《关于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次梳理水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继续简政放权,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方式等三方面12项措施,切实推动水行政审批 “放管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减少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全省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2014年的23项减少到14项,其中,省级保留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2015年我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9件,相比2014年减少了3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起草了《浙江省水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审议稿),即将以厅规范性文件印发。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要求,积极调研全省水利综合执法改革现状,研究提出拟划转行政处罚事项范围,与省编委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权力清单梳理不断推进。推进权力上网运行,实现行政流程信息化再造,继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后,将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等8类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组织完善权力事项库信息,根据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岗位绑定、开通账户、配置权限等工作,并对相关人员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培训。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开展行政权力“二轮清理”,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临时占用、拆除水利工程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由16项减少为9项,权力事项由64项减少为57项。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改革,严格落实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开。

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工作方案》,对全省的依法治水管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工作方案》按照建立水法规体系、水法治实施体系、水法治监督体系、水法治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具体为四个方面,共十六项任务和三方面的保障措施,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主办责任处室和参与处室、单位,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浙江省农村水电管理办法》的前期评估、立法起草工作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对《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共23条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两个条例的修改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告。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65件,保留继续有效118件,并在省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告。对我厅代拟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也一并进行了清理,废止5件,继续有效11件。

四、重大决策行为不断规范。制定《浙江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我厅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重大规划、重大行政措施、重大水利项目、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如《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瓯江流域综合规划》、《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工程》、《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姚江上游“西排”工程专题报告》等项目均实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修订了《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研究重大水利项目立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资源费征收减免、水利投资计划月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共对《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关于简化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程序的通知》等7个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做好相关报备工作。其中《浙江省水利厅对<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被评为全省优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有2名法律顾问,常年提供法律咨询。

五、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制定《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水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抽查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组织编印并下发《浙江省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组织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5年厅机关128人参加水法制集中培训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全省386人参加新任水政监察人员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通过联络信息平台按时上报省法制办。

六、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83件,其中主办件29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严格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规范性文件7个,通过浙江水利网发布信息8000余条,防汛防台期间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10余次,借助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000余条,2015年我厅共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书面申请4份,均及时予以答复。加强行政复议、信访投诉处理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复议决定书均在网上公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上信访583件。

七、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制度,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年度知识更新培训、中高级技术职称晋升人员培训等载体开展学法活动。其中,厅党组中心组开展法律专题学习会3次,分别邀请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李汉水局长作预防渎职侵权相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林学飞教授作宪法相关知识专题报告。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浙江防汛防台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宣传我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水利工作情况,广泛宣传防汛防台水情知识。2015年,我厅向省法制办网站报送法治信息188条,在省直机关中排名第1。

2016年,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查好、补好水利法治建设的短板,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编制水利“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水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水事和谐稳定;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为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提供坚实的水利安全保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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