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17-40228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项目行业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4-21 14: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日前,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项目行业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45号)精神,加快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特别是对省级委托下放至市级审批的萧绍、温州、台州沿海平原骨干排涝项目,明确项目行业审查认可或备案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前期工作质量,确保各地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行业审查工作,制定了《意见》。

二、《意见》编制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2016年12月初,在省政府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实施意见后,浙江省水利厅立即与省发改委沟通衔接,商定由水利部门出台行业审查指导意见。12月底,起草完成《意见》初稿,并就项目审查审批权限与相关市、县(市、区)水利部门交换意见。2017年2月初,正式广泛征求各市县水利部门、厅有关处室和单位意见,并在浙江水利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月中旬,在梳理研究各方反馈意见并充分吸收后,形成《意见》(印发稿)。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行业审查的总体要求。对《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行业审查内容等作了规定,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加强现场查勘、咨询评估和专家论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并按照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责任书要求,倒排各项目前期工作节点,确保完成责任书前期工作任务。

二是对骨干排涝项目行业审查提出具体要求。从加强规划基础支撑、明确工程任务和标准、合理确定工程布局规模和投资、注重防洪排涝效益等4个方面提出骨干排涝项目行业审查要求。并明确工程实施后,应确保沿海平原排涝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以上。

三是对干堤加固和大中型水库项目行业审查提出要求。明确干堤加固项目应加强标准、堤线以及开口堤、滚水堰等论证要求,大中型水库项目应加深工程建设必要性、技术方案比选以及防洪、供水、生态调节效益等论证。

四是要求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从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省级核定投资、项目库动态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要求各地切实组织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前期工作责任,抓好前期工作质量;明确省级资金补助范围(原则上只补助与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建设内容及相应政策处理投资);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明确新增项目申报时间及条件。


政策原文链接地址: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项目行业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2285/2017-402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项目行业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日期:2017-04-21 14:58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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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项目行业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45号)精神,加快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特别是对省级委托下放至市级审批的萧绍、温州、台州沿海平原骨干排涝项目,明确项目行业审查认可或备案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前期工作质量,确保各地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行业审查工作,制定了《意见》。

二、《意见》编制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2016年12月初,在省政府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实施意见后,浙江省水利厅立即与省发改委沟通衔接,商定由水利部门出台行业审查指导意见。12月底,起草完成《意见》初稿,并就项目审查审批权限与相关市、县(市、区)水利部门交换意见。2017年2月初,正式广泛征求各市县水利部门、厅有关处室和单位意见,并在浙江水利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月中旬,在梳理研究各方反馈意见并充分吸收后,形成《意见》(印发稿)。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行业审查的总体要求。对《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行业审查内容等作了规定,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加强现场查勘、咨询评估和专家论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并按照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责任书要求,倒排各项目前期工作节点,确保完成责任书前期工作任务。

二是对骨干排涝项目行业审查提出具体要求。从加强规划基础支撑、明确工程任务和标准、合理确定工程布局规模和投资、注重防洪排涝效益等4个方面提出骨干排涝项目行业审查要求。并明确工程实施后,应确保沿海平原排涝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以上。

三是对干堤加固和大中型水库项目行业审查提出要求。明确干堤加固项目应加强标准、堤线以及开口堤、滚水堰等论证要求,大中型水库项目应加深工程建设必要性、技术方案比选以及防洪、供水、生态调节效益等论证。

四是要求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从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省级核定投资、项目库动态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要求各地切实组织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前期工作责任,抓好前期工作质量;明确省级资金补助范围(原则上只补助与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建设内容及相应政策处理投资);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明确新增项目申报时间及条件。


政策原文链接地址: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项目行业审查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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