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18-40286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办建〔2018〕12号 | 有 效 性 | ||
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水利部开发建设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已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做好我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办建管〔2018〕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我省各市场主体于6月10日前按照《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说明》填报数据,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核对、完善和更新。各市场主体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良行为记录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后,请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罚决定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厅。
报送联系人:邹嘉德
联系电话:0571-87826615
报送邮箱:zoujd@zjwater.gov.cn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pdf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