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18-4081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保〔2018〕47号 有 效 性
关于下达省审批和太湖局委托管理的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3 15: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以及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委托承担计划用水相关管理工作的函》要求,现将2019年度取水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水户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当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并提交计划取水总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2019年获得新增许可水量的取水户,在核发取水许可证时同时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审批权限下放后换证的取水户由负责发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2019年度取水计划,并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筱俊(厅水资源水保处),联系电话:0571-87826559;舒畅(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87809079。

附件:1.省审批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表.doc

2.太湖局委托管理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表.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25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18-4081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保〔2018〕47号
关于下达省审批和太湖局委托管理的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 日期:2019-01-23 15:31
  • 来源: 省水利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以及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委托承担计划用水相关管理工作的函》要求,现将2019年度取水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水户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当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并提交计划取水总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2019年获得新增许可水量的取水户,在核发取水许可证时同时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审批权限下放后换证的取水户由负责发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2019年度取水计划,并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筱俊(厅水资源水保处),联系电话:0571-87826559;舒畅(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87809079。

附件:1.省审批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表.doc

2.太湖局委托管理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表.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2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