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报道 > 水利要闻
【节水在行动】平湖:齐抓共管 建设节水型社会
发布日期:2019-11-07 11:35 浏览次数:

【本站11月7日讯】近年来,平湖市坚持节水优先,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成一批示范带头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今年10月,平湖市通过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目前已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多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基本框架,并建立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编制出台《平湖市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各单位创建任务,细化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成效、补齐短板,并定期对滞后项目进行督办,压实工作责任,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是创新工作模式。为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取 “目标—项目—成员单位”对口落实的办法,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至各成员单位,并下达年度计划。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节水任务,抓进度、保质量,攻坚克难,确保按时完成。同时,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真正形成合力。

三是重视宣传引导。借助电视台、报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户外开放式互动宣传活动,广泛传播节水、护水正能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信息来源:平湖市水利局

【节水在行动】平湖:齐抓共管 建设节水型社会
  • 日期:2019-11-07 11:35
  • 来源: 平湖市水利局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本站11月7日讯】近年来,平湖市坚持节水优先,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成一批示范带头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今年10月,平湖市通过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目前已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多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基本框架,并建立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编制出台《平湖市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各单位创建任务,细化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成效、补齐短板,并定期对滞后项目进行督办,压实工作责任,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是创新工作模式。为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取 “目标—项目—成员单位”对口落实的办法,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至各成员单位,并下达年度计划。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节水任务,抓进度、保质量,攻坚克难,确保按时完成。同时,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真正形成合力。

三是重视宣传引导。借助电视台、报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户外开放式互动宣传活动,广泛传播节水、护水正能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