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行业审查
发布日期:2019-12-06 09:40 浏览次数:

日前,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行业审查。

台州市循环产业集聚区的十一塘、三山北涂和三山涂,原设计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17年修订),台州市循环产业集聚区属台州市滨海副中心范围,需进一步提高防潮标准。2019年经台州市水利局鉴定,上述三条海塘均为“三类塘”,主要存在沉降大、沿塘构筑物拉裂严重、高程不满足设计要求等问题。为适应新需求、保证海塘自身安全,迫切需要实施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

工程主要任务为以防洪挡潮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沿塘生态环境。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不受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标加固海塘工程、护塘河及交叉建筑物工程、生态修复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工程实施后,可直接提升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防潮排涝能力,同时改善工程沿线海塘生态环境,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行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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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行业审查。

台州市循环产业集聚区的十一塘、三山北涂和三山涂,原设计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17年修订),台州市循环产业集聚区属台州市滨海副中心范围,需进一步提高防潮标准。2019年经台州市水利局鉴定,上述三条海塘均为“三类塘”,主要存在沉降大、沿塘构筑物拉裂严重、高程不满足设计要求等问题。为适应新需求、保证海塘自身安全,迫切需要实施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

工程主要任务为以防洪挡潮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沿塘生态环境。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不受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标加固海塘工程、护塘河及交叉建筑物工程、生态修复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工程实施后,可直接提升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防潮排涝能力,同时改善工程沿线海塘生态环境,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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