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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8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9-03-11 10:10 浏览次数:

【本站3月11日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8号)要求,我省全面启动了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的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11个设区市政府对本辖区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完成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自评,并于1月底上报了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经审核,我厅向各设区市提出了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的补充修改意见。3月4至8日,又组织相关单位的专家组成四个核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场核查工作。

按照现场核查的程序、要求,核查组听取了设区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了设区市和随机抽查的1个县(市、区)的考核工作自评报告及台账资料,实地核查了治理图斑、治理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生产建设项目预防监督完成情况。现场核查后,核查组与市、县就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反馈了核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综合各设区市的考核工作自评情况、佐证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对各设区市2018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信息来源:厅农水水电水保处 省水资源水保中心

我省2018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 日期:2019-03-11 10:10
  • 来源: 厅农水水电水保处 省水资源水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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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3月11日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8号)要求,我省全面启动了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的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11个设区市政府对本辖区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完成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自评,并于1月底上报了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经审核,我厅向各设区市提出了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的补充修改意见。3月4至8日,又组织相关单位的专家组成四个核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场核查工作。

按照现场核查的程序、要求,核查组听取了设区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了设区市和随机抽查的1个县(市、区)的考核工作自评报告及台账资料,实地核查了治理图斑、治理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生产建设项目预防监督完成情况。现场核查后,核查组与市、县就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反馈了核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综合各设区市的考核工作自评情况、佐证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对各设区市2018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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