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9月16日讯】近日,杭州市卫健委、市林水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方案。这一举措将有力保障农村供水水质,为“城乡同质饮水”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评价工作实施主体为卫生健康部门,评价范围为设计日供水能力≥1000吨的农村供水工程,开展卫生学评价;其他小型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式工程,主要做好工程建设前水源及建成后验收性水质检测工作。工程程序包括制定年度评价计划、组建项目评价专家组、开展评价工作,并提交卫生学评价报告。同时,方案明确了评价内容,建成前评价,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水源卫生学评价、工程设计评价、工程技术审查等方法,以组织专题论证会的形式,书面提出卫生学预评价意见和建议;建成后评价,在工程试运行后期、竣工验收前开展,主要包括:核查工程卫生安全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测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评估水厂化验室的水质分析检测能力,查验水厂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制水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以及评估水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等相关内容。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