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0-44113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提〔2020〕10号 | 有 效 性 | ||
陈允炜、马向明、陈佩莉、陈加月、钱前、颜丽菊、张文娟等7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台21号《关于加大临海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临海位于浙江中部沿海,境内水系主要为灵江水系,自西向东横贯全境,主城区处于干流“腰部”,上承永安溪、始丰溪支流洪水,下受椒江潮水顶托,易受台风、暴雨、大潮三重影响发生洪涝灾害。去年,超强台风“利奇马”对临海市造成了严重洪涝灾害。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椒江流域的防洪排涝问题,“十二五”初期,积极申报将临海市椒江治理列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三位一体”规划,并争取中央资金的支持;省级加大力度支持临海大田港闸、大田平原排涝一期、方溪水库等工程建设,近三年累计下达临海市重大防洪排涝项目省级资金2.06亿元。同时,在部署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和调整阶段,我们与台州、临海水利部门一道,加强对椒江流域防洪排涝问题“治本之策”的谋划和研究,支持大田平原排涝二期、东部平原排涝、临海椒江治理等一批骨干工程列入百项千亿项目库,享受省级资金、土地和审批等优惠政策。“利奇马”台风后,为支持临海市加快灾后重建,省财政及时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9645万元,重点用于水毁工程修复等;我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帮助临海市研究古城墙的防洪保护与修复,谋划解决思路和措施,共同推进临海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对于临海市防洪排涝重大项目按山区县标准予以支持的政策问题。我们认为,加大省级资金对临海市防洪排涝重大工程建设的支持是必要的,但按山区县45%补助标准超出了现有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的保障能力。目前,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在修订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代表们提出补助政策调整的要求,我们将商省财政厅在修订过程中统筹研究考虑。临海市2020~2025年水利建设任务重,建议按照“补短板”要求和轻重缓急原则,加快推进防洪排涝重大项目前期和建设,我们将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进展,及时安排省级专项资金。
对于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分洪截洪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建议临海市系统梳理重大项目用地情况,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将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列入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并提前做好重大项目的占用补划工作。我厅将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对接,积极帮助争取列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努力保障重点工程推进。对于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灵江干流城区段治理、灵江建闸引水扩排尤汛分洪等重大项目,我们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临海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及早促成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