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0-44127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提〔2020〕21号 | 有 效 性 | ||
陈余钿、杨斌、胡海伦、包晓忠、谢淑青、谢木樨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水利及农村供水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19号《关于推进我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居乐业。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其作为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应尽职责。经过长期不间断努力,至2017年底,全省1.7万处农村供水工程解决了近32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饮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但受“七山一水两分田”地形地貌限制,我省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分布散,建管层级低、长效管护不到位,加之部分农村居民习惯“自流水”“免费水”,农村饮水存在安全隐患。
2018年,围绕“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工作要求,省政府全面部署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标志性工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涉及农村803万人的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达标提标行动实施以来,我厅聚焦聚力“城乡同质”,扎实推进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一是提升工程标准。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建设导则、管理规程,全面配备配齐水厂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提升制水工艺,统一工程命名、LOGO及建筑外观等,做到内外兼修。二是提升建设层级。新改扩建农村供水工程由县或乡级项目法人组织实施,以县为单位统一建立主要材料供应商名录库或统一采购主要材料,确保农饮水工程质量。三是建立县级统管。明确水务公司或农饮水专管机构,对县域范围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理,因地制宜采用直接管护、物业化管护、“专管+协管”等多种管护方式。截止2019年底,累计完成农饮水达标提标669万人(其中省级任务清单595万人),水质达标率较2017年提升近10个百分点,逐步补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水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会同省级部门,聚焦水质水量主要环节,持续深化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早日实现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
一是加强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及规模化供水,结合县域地形地貌,合理构建城市、乡镇、单村三级供水体系,尽可能“能延则延、能并则并”,扩大城镇管网延伸覆盖范围,计划2020年底规模化覆盖城乡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十四五”,继续加大水源工程建设,推动规模化工程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规模化覆盖比例至90%。另一方面,推动单村供水水站提标建设。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全力打造与当地环境相适宜的“十有”美丽水厂(站),严格制水工艺,净水措施到位率100%。提升建设与管理层级,统一材料采购或建立名录,保障建设高标准。
二是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加大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提升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水平,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卫生评价工作,强化水质监督力度。深化县级统管专业运管职责,严格执行水质自检制度,规模化水厂每日检测水质,单村水站每月自检。
三是加强城乡供水数字化监管。省市县统一搭建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城乡供水水源、供水工程等基础信息整合和数据资源汇聚,建成“一库一图一网”,实现三级水利、建设、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信息化在线监管。进一步深化县级统管运行机制,以县为单位统一建设农村供水数字化运维平台,千人以上水厂全部配备在线水质监测、水量计量等,实现实时监控、监测、预警,做到消毒药剂精准投加,强化农村供水工程制水和运管水平。
四是加强饮水安全科普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水利宣传活动,制作农村饮水安全科普画册、小视频等,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教科学饮水、安全饮水、健康饮水,改变农村居民用水习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实施“大传播”,主动发声、正面宣传,让“幸福水”流进千家万户,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饮水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达标提标行动,充分吸收群众关于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实施、水价制定、长效运维等意见建议,将实事办好、好事办精。
再次感谢你们对水利及农村供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