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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工程开复工管理
发布日期:2020-02-20 09:00 浏览次数:

【本站2月20日讯】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也是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复工期,舟山市水利局强化工作部署,组织县(区)、功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水利企业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复工管理相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设“两不误”。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水利工程疫情防控纳入属地管理,要求开复工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协调组织所有参建单位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合理调整施工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施工现场防控直接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监理单位承担现场防控监理责任,对工程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指导监督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防疫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开复工专项检查内容,及时跟踪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所有复工和新开工水利工程建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首的防控工作专班,结合项目实际详细制定《开复工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审核后报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落实好防护物资储备保障和工地食堂、宿舍、会议室、集中作业区、防护用品配备、环境消毒等重点部位和环节防疫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复工。为指导各地水利工程落实开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市水利局专门编制了水利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示范文本》供施工企业作为参考。

三是严格落实返工人员管控。加大返工(返舟)人员的摸排力度,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组织参建单位与即将返工(返舟)人员取得联系,宣传防疫知识,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对停工停产的水利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封闭式管理。同时,认真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对已返工(返舟)人员和计划返舟人员逐一登记,并每隔一天按要求汇总报送疫情排查等情况,做到不遗漏、不失管,切实保障返工人员健康安全。


信息来源:舟山市水利局

舟山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工程开复工管理
  • 日期:2020-02-20 09:00
  • 来源: 舟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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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2月20日讯】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也是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复工期,舟山市水利局强化工作部署,组织县(区)、功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水利企业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复工管理相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设“两不误”。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水利工程疫情防控纳入属地管理,要求开复工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协调组织所有参建单位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合理调整施工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施工现场防控直接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监理单位承担现场防控监理责任,对工程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指导监督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防疫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开复工专项检查内容,及时跟踪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所有复工和新开工水利工程建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首的防控工作专班,结合项目实际详细制定《开复工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审核后报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落实好防护物资储备保障和工地食堂、宿舍、会议室、集中作业区、防护用品配备、环境消毒等重点部位和环节防疫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复工。为指导各地水利工程落实开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市水利局专门编制了水利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示范文本》供施工企业作为参考。

三是严格落实返工人员管控。加大返工(返舟)人员的摸排力度,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组织参建单位与即将返工(返舟)人员取得联系,宣传防疫知识,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对停工停产的水利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封闭式管理。同时,认真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对已返工(返舟)人员和计划返舟人员逐一登记,并每隔一天按要求汇总报送疫情排查等情况,做到不遗漏、不失管,切实保障返工人员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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