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0-40341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建〔2020〕5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6 16: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和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着力改善作业环境,大幅度提升建设形象面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推动水利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决定开展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标化工地的重要性

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是深化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改善水利施工环境、规范建设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当前,我省水利工程“补短板”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行业“强监管”成为工作主基调,海塘安澜千亿工程、防洪排涝工程、两项民生实事等一大批重点水利项目加快实施,建设任务更重,建设标准更高,监管态势更严,“走前列”形势更严峻,迫切需要各级水利部门切实转变思路,主动适应总要求,强化前列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积极部署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全力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创建对象和内容

(一)创建对象。从2020年起新开工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原则上为省级审批或列入省重点的项目)要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要求,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完成创建工作方案,及时完成创建。2020年以前开工,正处于施工准备期或施工高峰期的重大项目(见附件1)要对照《指导手册》,查漏补缺,抓紧完善,2020年7月底前完成。其它水利建设工程,结合工程特点,参照《指导手册》,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

(二)创建内容。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施工生产区标准化。施工生产区应布局合理、紧凑,因地制宜做好封闭施工、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办公区标准化。办公区应集中布置、方便管理,因地制宜做好封闭管理、规范管理,确保办公区配套齐全、整洁美观。

3.生活区标准化。生活区应统一规划、设施齐全,满足现场人员学习、生活需要,因地制宜做好封闭管理,确保生活区美观大方、干净舒适。

4.行为规范标准化。现场各参建人员应遵守工地纪律,规范作业,穿戴防护设施,保持干净整洁,行为举止文明礼貌,充分展现水利人良好形象。

5.数字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工程带数字化”行动,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智能控制、BIM技术、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具体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创建文明标化工地作为当前抓好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辖区内水利工程创建具体计划安排,认真组织项目法人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要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对照《指导手册》,结合工程实际,科学编制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内容和完成时间,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创建保障。一是在工程前期设计阶段。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应按照《指导手册》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应章节内容,明确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具体标准、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估算投资,确保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所需经费足额落实。二是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施工招标示范文本要求,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应达到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标准的具体条款,并明确投标人应作出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承诺。三是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编制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创建计划、内容和标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内容,确保工程实施期间保持良好的建设形象面貌。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落实创建要求,深化指导服务,建立清单工作机制,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将文明标化工地创建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现场监督,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闭环管理,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评价机制。省水利厅建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评价工作机制,动态开展验收评价工作,以验促创,以创促建,稳步提质。完善激励机制,将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情况纳入施工等单位的信用评价重要指标,作为水利工程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推荐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纳入省级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范围的已开工项目名单 .pdf

             2. 《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pdf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4月16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0-4034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建〔2020〕5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0-04-1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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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和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着力改善作业环境,大幅度提升建设形象面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推动水利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决定开展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标化工地的重要性

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是深化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改善水利施工环境、规范建设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当前,我省水利工程“补短板”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行业“强监管”成为工作主基调,海塘安澜千亿工程、防洪排涝工程、两项民生实事等一大批重点水利项目加快实施,建设任务更重,建设标准更高,监管态势更严,“走前列”形势更严峻,迫切需要各级水利部门切实转变思路,主动适应总要求,强化前列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积极部署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全力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创建对象和内容

(一)创建对象。从2020年起新开工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原则上为省级审批或列入省重点的项目)要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要求,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完成创建工作方案,及时完成创建。2020年以前开工,正处于施工准备期或施工高峰期的重大项目(见附件1)要对照《指导手册》,查漏补缺,抓紧完善,2020年7月底前完成。其它水利建设工程,结合工程特点,参照《指导手册》,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

(二)创建内容。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施工生产区标准化。施工生产区应布局合理、紧凑,因地制宜做好封闭施工、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办公区标准化。办公区应集中布置、方便管理,因地制宜做好封闭管理、规范管理,确保办公区配套齐全、整洁美观。

3.生活区标准化。生活区应统一规划、设施齐全,满足现场人员学习、生活需要,因地制宜做好封闭管理,确保生活区美观大方、干净舒适。

4.行为规范标准化。现场各参建人员应遵守工地纪律,规范作业,穿戴防护设施,保持干净整洁,行为举止文明礼貌,充分展现水利人良好形象。

5.数字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工程带数字化”行动,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智能控制、BIM技术、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具体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创建文明标化工地作为当前抓好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辖区内水利工程创建具体计划安排,认真组织项目法人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要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对照《指导手册》,结合工程实际,科学编制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内容和完成时间,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创建保障。一是在工程前期设计阶段。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应按照《指导手册》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应章节内容,明确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具体标准、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估算投资,确保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所需经费足额落实。二是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施工招标示范文本要求,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应达到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标准的具体条款,并明确投标人应作出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承诺。三是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编制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创建计划、内容和标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内容,确保工程实施期间保持良好的建设形象面貌。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落实创建要求,深化指导服务,建立清单工作机制,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将文明标化工地创建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现场监督,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闭环管理,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评价机制。省水利厅建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评价工作机制,动态开展验收评价工作,以验促创,以创促建,稳步提质。完善激励机制,将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情况纳入施工等单位的信用评价重要指标,作为水利工程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推荐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纳入省级文明标化工地创建范围的已开工项目名单 .pdf

             2. 《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pdf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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