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四落实”助推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2020-04-17 11:39 浏览次数:

【本站4月16日讯】近年来,普陀区压实责任,落实统管机制,加速推进农饮水达标提标建设,全区基本建成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供水局域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供水网络体系,惠及2.9万农村人口,完成6426万元投资任务。

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加强对农饮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该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陀区渔农村饮用水达标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区水利局设办公室,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县级统管。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费收缴制度。将普陀区水利围垦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区水投公司)定为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统管机构,负责全区范围内全额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水投公司隶属于区水利局,指导区范围内乡镇供水单位的供水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对区域内渔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落实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金,由上级专项补助、区级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以经营性为主的供水单位,其管护经费由供水单位自行承担。督促各乡镇供水单位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金专账,通过区级补助、水费提留等方式,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专项用于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用情况接受用水户和上级监督。

四是落实水质保障。督促供水单位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发生水致传染病等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事故时,供水单位应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保障健康饮水、安全饮水,真正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信息来源:普陀区水利局

普陀区“四落实”助推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建设
  • 日期:2020-04-1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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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4月16日讯】近年来,普陀区压实责任,落实统管机制,加速推进农饮水达标提标建设,全区基本建成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供水局域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供水网络体系,惠及2.9万农村人口,完成6426万元投资任务。

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加强对农饮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该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陀区渔农村饮用水达标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区水利局设办公室,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县级统管。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费收缴制度。将普陀区水利围垦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区水投公司)定为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统管机构,负责全区范围内全额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水投公司隶属于区水利局,指导区范围内乡镇供水单位的供水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对区域内渔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落实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金,由上级专项补助、区级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以经营性为主的供水单位,其管护经费由供水单位自行承担。督促各乡镇供水单位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金专账,通过区级补助、水费提留等方式,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专项用于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用情况接受用水户和上级监督。

四是落实水质保障。督促供水单位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发生水致传染病等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事故时,供水单位应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保障健康饮水、安全饮水,真正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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