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0-41866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8月4日,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发生危化品重大爆炸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国务院、省安委会、水利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并专门部署。为深刻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化品储存使用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及厅领导批示精神,现对全省水利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存储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化解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以危化品储存使用为重点,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治理。要巩固近年来开展的危化品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全省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排查整治水利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安全问题,坚决整治危化品在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中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监管存在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不交管、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问题。要坚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计划地安排整改资金,落实应急措施,力求在短时间内根除隐患。对纳入“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一图一表系统”(简称“一图一表系统”)统一管理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化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定期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并在“一图一表系统”中每年1月份更新危化品存储情况。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领域涉及的汽油、氧气、乙炔、雷管炸药等,要纳入相应领域三年专项整治内容,由各业务处室、部门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做好其他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紧盯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运行管理、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管控。要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投入保障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真正落到实处。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查找并补齐安全短板和漏洞。要深入开展事故整改措施“回头看”工作,推动解决具体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各市县(区)要定期对本辖区的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高度警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突出强化高温、台汛期安全生产,保障安全。当前我省正处于台汛期,加上近期持续高温,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度汛和防高温措施。做好防暑、防触电、防火、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温期间工作时间的规定,严禁加班加点或变相延长劳动时间。实行野外生产和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高温时段,防止人员中暑。要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做好暑期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并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物品,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小型水库和病险水库安全度汛和小水电安全监管,吸取江西宁都小水电站溃坝的教训,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做好监测预警和防灾避险准备,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等灾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研判可能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请水院、同济、水文中心、研究院、推广中心及9个地市水文分中心于9月30日前将危化品存储和使用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及本次危化品安全自查情况报厅监督处(水文中心负责督促指导9个水文分中心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收集上报水文分中心情况报告),我厅将结合安全巡查工作进行督导。
联 系 人:郑明平;
联系电话:0571-87826656;
电子邮箱:anquan@zjwater.gov.cn。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