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完成农饮水达标提标县级清盘销号
发布日期:2020-09-23 15:48 浏览次数:

【本站9月22日讯】自2018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开展以来,瑞安市共建成农饮水工程295处,新增受益人口约26.85万,累计完成投资约2.44亿元,基本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并于近日顺利通过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县级销号验收。

一是做好谋划部署。2017年底,该市在农饮水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专门出台《瑞安市城镇供水扩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瑞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单村联村供水)工程实施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和推进机制,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发力明确了方向路径。

二是优化资金保障。着重优化资金保障政策,将财政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实现补助保建设、奖励促进度。例如建设单村联村供水站时,补助金为工程核定造价的80%-90%,工程按计划完工并通过验收的,再针对剩余自筹部分给予100%奖励,延期的予以减少或取消。

三是落实县级统管。成立农村供水运维有限公司负责该市农饮水供水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巡查、水质检测等相关工作,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经费1500万元用于运维,目前已常态运行208座供水站,大幅度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此外,多次开展调研座谈,完善水费收缴制度,全面推进水费收缴工作,现已完成第一次抄表工作。

四是加强建后管理。出台《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在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中的职责。对全市208个供水站(水厂)进行建档立卡,逐一落实“三个责任人”及运行管理专职人员,并设立责任人标志牌,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工作精确到人。同时,在调度中心利用省统一管理平台推行农村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目前已经接入6个乡镇水厂和全部单村联村供水站基本信息。

五是强化水源保护。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布全市农村饮用水378处水源地名录,制定《瑞安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将全市18个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划入水源保护范围,并进行公布;对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下的供水站,结合所在村居实际,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统一制作安装警示牌。


信息来源:瑞安市水利局

瑞安:完成农饮水达标提标县级清盘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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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9月22日讯】自2018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开展以来,瑞安市共建成农饮水工程295处,新增受益人口约26.85万,累计完成投资约2.44亿元,基本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并于近日顺利通过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县级销号验收。

一是做好谋划部署。2017年底,该市在农饮水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专门出台《瑞安市城镇供水扩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瑞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单村联村供水)工程实施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和推进机制,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发力明确了方向路径。

二是优化资金保障。着重优化资金保障政策,将财政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实现补助保建设、奖励促进度。例如建设单村联村供水站时,补助金为工程核定造价的80%-90%,工程按计划完工并通过验收的,再针对剩余自筹部分给予100%奖励,延期的予以减少或取消。

三是落实县级统管。成立农村供水运维有限公司负责该市农饮水供水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巡查、水质检测等相关工作,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经费1500万元用于运维,目前已常态运行208座供水站,大幅度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此外,多次开展调研座谈,完善水费收缴制度,全面推进水费收缴工作,现已完成第一次抄表工作。

四是加强建后管理。出台《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在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中的职责。对全市208个供水站(水厂)进行建档立卡,逐一落实“三个责任人”及运行管理专职人员,并设立责任人标志牌,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工作精确到人。同时,在调度中心利用省统一管理平台推行农村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目前已经接入6个乡镇水厂和全部单村联村供水站基本信息。

五是强化水源保护。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布全市农村饮用水378处水源地名录,制定《瑞安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将全市18个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划入水源保护范围,并进行公布;对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下的供水站,结合所在村居实际,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统一制作安装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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