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0-43080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提〔2020〕15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丽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24 10: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施颂勤、陈元龙、陈荣昌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水利及农村供水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丽7号《关于加大对丽水市农村饮用水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建设厅、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居乐业。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其作为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应尽职责。经过长期不间断努力,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7万处,解决了近320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饮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但受“七山一水两分田”地形地貌限制,我省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分布散,建管层级低、长效管护弱。特别是丽水地区,山区面积大,农村供水工程占比大,全市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仅26处,城乡同质饮水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2018年,围绕“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工作要求,省政府全面部署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标志性工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厅高度关注和重视丽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充分考虑丽水等经济薄弱地区财力状况和建设任务等情况,将丽水市86.7万人纳入省级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商省财政厅给予了重点倾斜支持,累计安排资金补助2.9亿元,占全省补助资金的17.3%;且经综合考评,对投资额较大、推动扎实有力、完成进度较快的缙云县给予了省级奖补资金3000万元。同时,考虑到丽水等部分山区饮用水水源建设实际需求,省财政将作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山塘、(小型)水库也纳入了省水利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予以支持。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巩固无终点,提升无止境”。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城乡同质、县级统管”核心任务,继续帮助和支持丽水市持续推进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特别将山区单村水站减量提质强管护摆在突出位置。

一是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及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始终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方向,按照能集中就不分散、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管网延伸和联村并网供水工程建设,构建以大县网为主、乡镇局域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的县域三级供水格局。我厅已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丽水山区作为规划提升的重点,以单村水站覆盖农户为研究对象,谋划并推进建设一批水源工程、规模化水厂。同时我厅将加强与水利部沟通汇报,积极支持丽水、温州、衢州等浙西南革命老区、中央苏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缓解市县资金投入压力。

二是全面夯实县级统管运行机制。坚决改变农村供水工程特别是单村水站“村建村管、分散管理”的落后局面,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深化夯实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管,以县为单位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因地制宜采用直接管护、物业化管护、“专管+协管”等多种管护方式。加大县级统管管护人员技术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其药剂添加、设备维养、水质检测等专业能力。全面实行所有农村供水工程收缴水费,积极探索适合浙江实际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对水费收缴基础上管护资金缺口部分,实行财政兜底保障。下一步,我厅积极商省财政厅,争取对水费收缴落实好、工程运行管护实的地方,通过奖补激励方式予以管护资金补助。

三是大力推动美丽水站建设与数字化管理。与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充分结合,按照“十有”标准,大力推进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体量适中、外观整洁的美丽水厂建设,统一LOGO、命名规则、标识标牌。建设省级城乡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全省城乡供水水源、供水工程等基础信息整合和数据资源汇聚,实现省市县三级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信息化在线监管。加大供水工程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大农村供水工程自动化系统投入,实现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时监控、监测、预警,高水平保障城乡同质饮水。

再次感谢你们对水利及农村供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2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0-4308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提〔2020〕15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丽7号建议的答复
  • 日期:2020-09-24 10:01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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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颂勤、陈元龙、陈荣昌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水利及农村供水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丽7号《关于加大对丽水市农村饮用水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建设厅、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居乐业。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其作为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应尽职责。经过长期不间断努力,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7万处,解决了近320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饮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但受“七山一水两分田”地形地貌限制,我省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分布散,建管层级低、长效管护弱。特别是丽水地区,山区面积大,农村供水工程占比大,全市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仅26处,城乡同质饮水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2018年,围绕“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工作要求,省政府全面部署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标志性工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厅高度关注和重视丽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充分考虑丽水等经济薄弱地区财力状况和建设任务等情况,将丽水市86.7万人纳入省级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商省财政厅给予了重点倾斜支持,累计安排资金补助2.9亿元,占全省补助资金的17.3%;且经综合考评,对投资额较大、推动扎实有力、完成进度较快的缙云县给予了省级奖补资金3000万元。同时,考虑到丽水等部分山区饮用水水源建设实际需求,省财政将作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山塘、(小型)水库也纳入了省水利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予以支持。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巩固无终点,提升无止境”。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城乡同质、县级统管”核心任务,继续帮助和支持丽水市持续推进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特别将山区单村水站减量提质强管护摆在突出位置。

一是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及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始终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方向,按照能集中就不分散、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管网延伸和联村并网供水工程建设,构建以大县网为主、乡镇局域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的县域三级供水格局。我厅已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丽水山区作为规划提升的重点,以单村水站覆盖农户为研究对象,谋划并推进建设一批水源工程、规模化水厂。同时我厅将加强与水利部沟通汇报,积极支持丽水、温州、衢州等浙西南革命老区、中央苏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缓解市县资金投入压力。

二是全面夯实县级统管运行机制。坚决改变农村供水工程特别是单村水站“村建村管、分散管理”的落后局面,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深化夯实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管,以县为单位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因地制宜采用直接管护、物业化管护、“专管+协管”等多种管护方式。加大县级统管管护人员技术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其药剂添加、设备维养、水质检测等专业能力。全面实行所有农村供水工程收缴水费,积极探索适合浙江实际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对水费收缴基础上管护资金缺口部分,实行财政兜底保障。下一步,我厅积极商省财政厅,争取对水费收缴落实好、工程运行管护实的地方,通过奖补激励方式予以管护资金补助。

三是大力推动美丽水站建设与数字化管理。与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充分结合,按照“十有”标准,大力推进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体量适中、外观整洁的美丽水厂建设,统一LOGO、命名规则、标识标牌。建设省级城乡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全省城乡供水水源、供水工程等基础信息整合和数据资源汇聚,实现省市县三级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信息化在线监管。加大供水工程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大农村供水工程自动化系统投入,实现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时监控、监测、预警,高水平保障城乡同质饮水。

再次感谢你们对水利及农村供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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