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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现场评估
发布日期:2020-09-25 14:48 浏览次数:

【本站9月25日讯】近日,水利部派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评估组,对我省淳安县、余姚市和绍兴市柯桥区进行了现场评估。经评估,3个县(市、区)得分均超过90分,达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要求。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水库大坝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去年4月水利部启动了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我省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并经评估审核,推荐了淳安县、余姚市、绍兴市柯桥区等3个县(市、区)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国示范县,确定杭州市余杭区、平阳县、安吉县、长兴县、义乌市、武义县、舟山市定海区、衢州市柯城区、缙云县等9个县(市、区)为省级示范县。

淳安县、余姚市和绍兴市柯桥区立足县情、水情和小型水库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小型水库管理体制,亮点纷呈,特色突出,成效显著。淳安县积极推行小型水库集中管护,成立了县属淳安县水利工程养护管理有限公司,对全县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护。余姚市因库制宜,积极探索“库厂联合”“2+5”“以大带小”“集中管理”等多种模式,21座水库和电站联运,7座水库与水厂(供水站)联运,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水库和重要山塘实行统一管护。柯桥区则积极推行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模式,制定落实物业管理制度,通过招标委托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公司承担小型水库管护。以上3个县(市、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得到了水利部评估组的充分肯定,并通过现场评估。


信息来源:厅运管处

我省3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现场评估
  • 日期:2020-09-25 14:48
  • 来源: 厅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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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9月25日讯】近日,水利部派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评估组,对我省淳安县、余姚市和绍兴市柯桥区进行了现场评估。经评估,3个县(市、区)得分均超过90分,达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要求。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水库大坝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去年4月水利部启动了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我省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并经评估审核,推荐了淳安县、余姚市、绍兴市柯桥区等3个县(市、区)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国示范县,确定杭州市余杭区、平阳县、安吉县、长兴县、义乌市、武义县、舟山市定海区、衢州市柯城区、缙云县等9个县(市、区)为省级示范县。

淳安县、余姚市和绍兴市柯桥区立足县情、水情和小型水库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小型水库管理体制,亮点纷呈,特色突出,成效显著。淳安县积极推行小型水库集中管护,成立了县属淳安县水利工程养护管理有限公司,对全县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护。余姚市因库制宜,积极探索“库厂联合”“2+5”“以大带小”“集中管理”等多种模式,21座水库和电站联运,7座水库与水厂(供水站)联运,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水库和重要山塘实行统一管护。柯桥区则积极推行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模式,制定落实物业管理制度,通过招标委托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公司承担小型水库管护。以上3个县(市、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得到了水利部评估组的充分肯定,并通过现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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