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1-00209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法〔2021〕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1-19 统一编号 ZJSP18-2021-0002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0 13: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9日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图解】《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2285/2021-002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1-01-19
发文字号: 浙水法〔2021〕1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8-2021-0002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日期:2021-01-20 13:22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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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9日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图解】《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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