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1-04179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 优秀典型案例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1 18: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和大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及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办农电﹝2021﹞13号),按照《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经各地申报、书面复核、市级互评和专家评审,现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 优秀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部门: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受理电话:0571-87800887;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86170;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优秀典型案例公示名单.xlsx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11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1-0417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 优秀典型案例名单的公示
  • 日期:2021-10-1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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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和大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及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办农电﹝2021﹞13号),按照《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经各地申报、书面复核、市级互评和专家评审,现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 优秀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部门: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受理电话:0571-87800887;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86170;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优秀典型案例公示名单.xlsx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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