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1-04570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水利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16: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利监督工作“十四五”发展思路,进一步提高水利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我省水利监督工作“十四五”期间起好步、开好局,经研究,决定举办水利监督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分管监督工作的局领导和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水利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十四五”水利监督工作思路,水利稽察、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监督数字化平台使用。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11月17日-19日,17日上午报到;

2.培训地点:杭州富邦丽佳国际大酒店(杭州市临平区三曹街56号,地铁9号线至南苑站)。

四、报名方式

访问网址,进入报名界面后,输入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及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13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来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以下防疫要求:

1.培训前14天内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及同时空伴随者;近28天未到过境外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境外的人群;近21天内未到过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群。

2.培训期间须自备一次性口罩,配合酒店、培训工作组进行绿色“健康码+测温”,合格后进入培训会场,体温异常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3.学员报到时向培训工作组提交本人签名的《健康申报承诺书》备存。外省来杭人员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培训工作人员填写《健康申报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和食宿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驾驶员费用自理)。

2.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登记证明。

七、联系方式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陆老师,0571-83861289;

省水利厅监督处:叶勇,0571-87826600。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1-0457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水利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日期:2021-11-10 16:00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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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利监督工作“十四五”发展思路,进一步提高水利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我省水利监督工作“十四五”期间起好步、开好局,经研究,决定举办水利监督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分管监督工作的局领导和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水利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十四五”水利监督工作思路,水利稽察、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监督数字化平台使用。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11月17日-19日,17日上午报到;

2.培训地点:杭州富邦丽佳国际大酒店(杭州市临平区三曹街56号,地铁9号线至南苑站)。

四、报名方式

访问网址,进入报名界面后,输入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及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13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来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以下防疫要求:

1.培训前14天内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及同时空伴随者;近28天未到过境外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境外的人群;近21天内未到过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群。

2.培训期间须自备一次性口罩,配合酒店、培训工作组进行绿色“健康码+测温”,合格后进入培训会场,体温异常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3.学员报到时向培训工作组提交本人签名的《健康申报承诺书》备存。外省来杭人员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培训工作人员填写《健康申报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和食宿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驾驶员费用自理)。

2.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登记证明。

七、联系方式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陆老师,0571-83861289;

省水利厅监督处:叶勇,0571-87826600。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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