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1-04917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3 10: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市县推荐、省级核定、现场核查、专家评审、部门遴选,拟定60个酒店、80个学校(其中高校11个)、150个小区、179个企业为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0571-87886170(厅直属机关纪委)、

0571-87826640(厅水资源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docx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3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1-0491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的公示
  • 日期:2021-12-03 10:46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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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市县推荐、省级核定、现场核查、专家评审、部门遴选,拟定60个酒店、80个学校(其中高校11个)、150个小区、179个企业为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0571-87886170(厅直属机关纪委)、

0571-87826640(厅水资源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docx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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