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1-01317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西山漾水利风景区等3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通过省级初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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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九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综合[2021]30号)有关要求,依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厅对拟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的4家景区进行了初步评审,湖州市吴兴区西山漾水利风景区、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富春江水利风景区、丽水市缙云县好溪水利风景区等3家水利风景区符合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条件,通过省级初审。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省水利厅,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联系电话:0571-87886170(厅直属机关纪委)、87807944(厅河湖处)
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邮编:310009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