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1-01722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办人〔2021〕4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17:56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2018〕33号)和《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方案》(浙人发〔2009〕66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星期六);

考试地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

具体时间、场次和座位号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在浙江省内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或有关业务管理工作,近3年内拟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水利(高级)工程师业务考试评价系统”(网址:http://zcps.bosafe.com/ZCPS,可从“浙江水利”网站-“人事信息-专业技术类考试”栏目查找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

(二)在报名系统中签订承诺书后,填写《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报名表》,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后上传PDF格式,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三)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2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务费等费用。

四、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工作性质选择类别进行考试,考试类别须与申报评审的类别一致。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如因照片传错、信息填错、报名表未上传盖章等,影响参加考试及成绩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务必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报名表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定,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已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对违纪名单予以通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考试当年起3年内有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1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场次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开考前联系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处理。

(二)考生须凭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未携带该两证者,一律不予参加考试。考生在答题前应先检查考试计算机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报告。考试期间服从场内监考人员管理,如违反考场纪律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过程全程监控。

(三)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提交试卷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另行发布,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六、考试题型和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集中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等3类题型,系统根据考试类别随机产生试题。重点考核考生对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关于水利重大战略部署,水利发展规划等形势热点掌握情况;水法律法规、行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政策法规、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分析解决水利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等。考生可于5月15日起,通过“浙江省水利人员在线学习系统”(网址:http://zxxx.zjwater.com,登录渠道:水管理平台-水政务协同-在线学习)的“在线考试-水利高工考试真题练习”栏目进行练习备考。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自2019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须符合《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水人〔2017〕45号)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请专业技术人员引起重视,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学习途径参加继续教育。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考生进入考场前,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本人健康绿码,建议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健康码、体温检测异常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相关车辆以及非考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建议绿色出行;若自驾车的,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周边停车场。

(三)做好考试通知传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考试事项通知到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避免相关人员因不知情而错过考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林文平;0571-87819369;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余晓昊; 0571-86929222。


附件: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网上报考操作指引.pdf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索引号 002482285/2021-01722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办人〔2021〕4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17:56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2018〕33号)和《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方案》(浙人发〔2009〕66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星期六);

考试地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

具体时间、场次和座位号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在浙江省内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或有关业务管理工作,近3年内拟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水利(高级)工程师业务考试评价系统”(网址:http://zcps.bosafe.com/ZCPS,可从“浙江水利”网站-“人事信息-专业技术类考试”栏目查找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

(二)在报名系统中签订承诺书后,填写《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报名表》,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后上传PDF格式,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三)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2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务费等费用。

四、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工作性质选择类别进行考试,考试类别须与申报评审的类别一致。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如因照片传错、信息填错、报名表未上传盖章等,影响参加考试及成绩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务必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报名表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定,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已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对违纪名单予以通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考试当年起3年内有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1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场次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开考前联系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处理。

(二)考生须凭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未携带该两证者,一律不予参加考试。考生在答题前应先检查考试计算机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报告。考试期间服从场内监考人员管理,如违反考场纪律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过程全程监控。

(三)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提交试卷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另行发布,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六、考试题型和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集中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等3类题型,系统根据考试类别随机产生试题。重点考核考生对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关于水利重大战略部署,水利发展规划等形势热点掌握情况;水法律法规、行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政策法规、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分析解决水利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等。考生可于5月15日起,通过“浙江省水利人员在线学习系统”(网址:http://zxxx.zjwater.com,登录渠道:水管理平台-水政务协同-在线学习)的“在线考试-水利高工考试真题练习”栏目进行练习备考。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自2019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须符合《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水人〔2017〕45号)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请专业技术人员引起重视,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学习途径参加继续教育。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考生进入考场前,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本人健康绿码,建议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健康码、体温检测异常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相关车辆以及非考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建议绿色出行;若自驾车的,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周边停车场。

(三)做好考试通知传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考试事项通知到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避免相关人员因不知情而错过考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林文平;0571-87819369;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余晓昊; 0571-86929222。


附件: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网上报考操作指引.pdf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2018〕33号)和《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方案》(浙人发〔2009〕66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星期六);

考试地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

具体时间、场次和座位号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在浙江省内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或有关业务管理工作,近3年内拟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水利(高级)工程师业务考试评价系统”(网址:http://zcps.bosafe.com/ZCPS,可从“浙江水利”网站-“人事信息-专业技术类考试”栏目查找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

(二)在报名系统中签订承诺书后,填写《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报名表》,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后上传PDF格式,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三)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2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务费等费用。

四、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工作性质选择类别进行考试,考试类别须与申报评审的类别一致。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如因照片传错、信息填错、报名表未上传盖章等,影响参加考试及成绩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务必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报名表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定,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已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对违纪名单予以通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考试当年起3年内有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1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场次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开考前联系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处理。

(二)考生须凭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未携带该两证者,一律不予参加考试。考生在答题前应先检查考试计算机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报告。考试期间服从场内监考人员管理,如违反考场纪律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过程全程监控。

(三)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提交试卷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另行发布,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六、考试题型和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集中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等3类题型,系统根据考试类别随机产生试题。重点考核考生对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关于水利重大战略部署,水利发展规划等形势热点掌握情况;水法律法规、行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政策法规、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分析解决水利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等。考生可于5月15日起,通过“浙江省水利人员在线学习系统”(网址:http://zxxx.zjwater.com,登录渠道:水管理平台-水政务协同-在线学习)的“在线考试-水利高工考试真题练习”栏目进行练习备考。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自2019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须符合《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水人〔2017〕45号)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请专业技术人员引起重视,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学习途径参加继续教育。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考生进入考场前,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本人健康绿码,建议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健康码、体温检测异常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相关车辆以及非考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建议绿色出行;若自驾车的,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周边停车场。

(三)做好考试通知传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考试事项通知到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避免相关人员因不知情而错过考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林文平;0571-87819369;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余晓昊; 0571-86929222。


附件:2021年度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网上报考操作指引.pdf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