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09:02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2021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全省规划计划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思路,加强“四个重大”谋划,积极打造水利标志性成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开展“规划攻坚年、前期提速年、绩效提升年”行动,现制定2021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要点如下:

一、开展规划攻坚年行动,全力推进水利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围绕构建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等,高质量编制全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4月底前,《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完成印发;6月底前,各设区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完成印发;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建立;9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逐级报省,形成省市县三级规划项目库。

(二)编制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对照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防洪标准,结合近年来暴露出的问题,系统分析区域内防洪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工程措施,制定实施计划,确保五年内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相关成果通过水平台逐级报省;9月底前,省级按流域、区域开展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完成全省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编制,按照“十四五”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的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责任清单,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三)编制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按照《浙江省水资源条例》要求,组织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明确规划目标与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和管理措施。年底前,《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完成审查,市级规划完成审查,县级规划完成编制。

(四)谋划“浙江水网”基本框架。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各级水网规划研究。8月底前,省级完成“浙江水网”基本框架,深化浙江沿海水库链连通、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浙北水库群联网联调、环杭州湾南翼新区供水一体化、钱塘江南北源沟通、杭州市南湖分洪通道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水网工程研究;年底前,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完成市县级水网专题研究成果,着力谋划一批管全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

(五)编制完善保障重大战略相关规划。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共同富裕、四大建设、海洋强省、山区跨越式发展等战略决策,坚持系统治理、底线思维,统筹谋划水利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有关举措,表格化清单式推进。配合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谋划新一轮治太项目;参与《长三角水安全保障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编制,完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水利规划》批复。

(六)加快推进其他水利专项规划。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年底前,省级力争完成规划报批,市级完成规划审查,县级完成规划编制。年底前,力争《杭嘉湖区域防洪规划》《钱塘江河口治理规划》《椒江流域综合规划》等完成报批,《浙江省“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杭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杭州云城防洪专项规划》等完成编制。

二、开展前期提速年行动,狠抓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一)全面加快重大项目前期进度。全年推进100项重大项目前期,力争完成20项可研报批。省级制定重大项目推进计划,逐项落实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充分发挥水利服务重大项目前期攻坚组、“三服务”省级专家服务组作用,进一步强化中介技术审核,推行集中审查、集中修改,对各类修改建议进行闭环管理,提高审查效率。各地要切实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力度,确保前期工作经费,配备精干人员,落实“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工作小组”工作机制;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密切联系,并联推进前置要件审批。

(二)争取国批项目取得突破。加强与水利部联系,争取开化水库初步设计早日获批。绍兴镜岭水库、丽水莲湖水库、椒江河口水利枢纽要有实质推进,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级规划,力争年底前完成规模论证。积极配合太湖局做好太浦河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浙江段早日开工建设。

(三)加快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完成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行动计划、规划印发,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制定建设指导意见。9月底前完成年内计划开工项目、年底前完成问题海塘项目的可研审查,确保全年新开工200公里海塘,并为明年全面开工485公里问题海塘打好基础。省级成立风浪潮沙等专项服务专家组,联合市级水利部门,共同加快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的前期工作。

(四)协同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根据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加快补短板实施方案安排,加快宁海清溪、嵊州三溪、椒江治理临海段、丽水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建德“三江”治理提升改造等项目前期,力争开工建设;完成临安里畈水库加高扩容、浦江县双溪水库、缙云县棠溪水库、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麻泾港整治等可研审查,力争完成可研审批。深入谋划湖南镇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安华水库扩容提升、浙北太湖引水、生态绿色示范区嘉善片水利工程等前期工作。

(五)切实保障前期工作质量。加强合规审查,提升规划符合性把控;强化靠前指导,提高项目谋划质量;注重资料收集,夯实地质、水文等项目前期基础;加强现场踏勘,全面摸排制约因素;加强部门协调,合力剖解制约因素;开展专题会商,加强统筹。创新前期工作方式,鼓励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三、开展绩效提升年行动,深入强化投资执行

(一)持续抓投资稳增长。以开局就要奔跑的姿态,加快新开工一批重大工程,努力实现“开门红”。以实施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和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水利“三服务”,努力保持水利投资高位运行,力争全年水利投资完成600亿元,其中重大项目完成水利投资260亿元以上。出台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激励措施实施办法,鼓励引导各地加大水利投入。

(二)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并按时分解。市县要加强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符合中央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要积极申报争取。要积极商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计划和任务,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在20个工作日内、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要在30日内、省级专项资金计划要在60日内分解下达完毕。各地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后要早谋划、早准备、早开工,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使用、及早发挥效益。

(三)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各地要对照年度投资计划目标,按照高标准、走前列的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单、任务表、时间表,挂图作战,确保年度投资计划100%完成。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开化水库、大中型灌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试点等中央计划执行和省重点任务建设,早谋划、早落实,确保时序进度和年度目标双达标。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地方投资落实,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支付,严格规范用好各类资金。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落实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资金管理机制的要求,出台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现中央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支出“三本”预算绩效全覆盖,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形成绩效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专班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业机构扎实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强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切实做好绩效自评、总结提炼和举一反三,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力争中央资金绩效评价“三连冠”。

(五)深化投融资改革创新。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积极创新水利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投融资改革“1市1试点”工作,探索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投入水利建设的路径和方式,开展“十四五”重大项目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继续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信贷等融资工具,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对接,新增落实一批、入库一批、储备一批重大水利项目。要用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等支农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美丽河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六)试行投资统计“双轨制”。按照水利统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统计责任,建立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出台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强水利投资统计指导服务。试行水利投资统计概算口径和财务支付口径“双轨制”,以重大项目为主、面上项目兼顾,坚持“数出一源、数出真源”,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各地水利改革发展进展。

四、优先支持山区县水利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山区26县加快水利建设,在资金支持、水利改革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承担好开化帮扶团组长单位职责,加强团组交流,做好开化县洪村村、武义县柳城镇等结对帮扶工作,做好水利援藏援疆以及其他省外对口合作有关工作。

五、数字赋能规划计划工作

省市县要积极研究水利规划计划数字化建设工作,省级迭代升级水发展规划应用,着力优化系统功能和流程贯通,面向不同用户加强应用场景设计;市县要积极使用,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应用场景。省级建设“浙江水网”综合应用,以数据中心、水利一张图和六大核心业务应用为基础,动态监测“浙江水网”建设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年底前“最小系统”上线试运行;建设“十四五”规划监测应用,系统梳理“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年底前开展动态监测;建设海塘安澜千亿工程管理应用,以102个项目为基础,实现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全过程管理,年底前上线试运行;建设防洪薄弱环节管理应用,省市县三级通过应用开展薄弱环节梳理分析和动态销号,年底前形成全省防洪薄弱环节数据库;建设重大项目前期管理应用,实现重大项目前期在线管理;迭代升级计划管理模块,完善三级重大水利项目库,实现规划、前期、计划数据库一体化管理。

六、加强队伍建设

全省水利规划计划队伍要认真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和在浙江工作时的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计划各项工作中。提高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以全局高度、战略眼光为浙江水利出谋划策;强化协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和相关行业支持,努力形成三级联动合力推的工作氛围;加强服务,开展规划计划培训,持续提升业务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做好“三服务”,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廉洁自律,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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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2021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全省规划计划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思路,加强“四个重大”谋划,积极打造水利标志性成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开展“规划攻坚年、前期提速年、绩效提升年”行动,现制定2021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要点如下:

一、开展规划攻坚年行动,全力推进水利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围绕构建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等,高质量编制全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4月底前,《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完成印发;6月底前,各设区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完成印发;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建立;9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逐级报省,形成省市县三级规划项目库。

(二)编制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对照规划防洪标准和国家防洪标准,结合近年来暴露出的问题,系统分析区域内防洪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工程措施,制定实施计划,确保五年内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相关成果通过水平台逐级报省;9月底前,省级按流域、区域开展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完成全省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编制,按照“十四五”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的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责任清单,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三)编制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按照《浙江省水资源条例》要求,组织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明确规划目标与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和管理措施。年底前,《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完成审查,市级规划完成审查,县级规划完成编制。

(四)谋划“浙江水网”基本框架。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各级水网规划研究。8月底前,省级完成“浙江水网”基本框架,深化浙江沿海水库链连通、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浙北水库群联网联调、环杭州湾南翼新区供水一体化、钱塘江南北源沟通、杭州市南湖分洪通道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水网工程研究;年底前,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完成市县级水网专题研究成果,着力谋划一批管全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

(五)编制完善保障重大战略相关规划。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共同富裕、四大建设、海洋强省、山区跨越式发展等战略决策,坚持系统治理、底线思维,统筹谋划水利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有关举措,表格化清单式推进。配合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谋划新一轮治太项目;参与《长三角水安全保障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编制,完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水利规划》批复。

(六)加快推进其他水利专项规划。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年底前,省级力争完成规划报批,市级完成规划审查,县级完成规划编制。年底前,力争《杭嘉湖区域防洪规划》《钱塘江河口治理规划》《椒江流域综合规划》等完成报批,《浙江省“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杭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杭州云城防洪专项规划》等完成编制。

二、开展前期提速年行动,狠抓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一)全面加快重大项目前期进度。全年推进100项重大项目前期,力争完成20项可研报批。省级制定重大项目推进计划,逐项落实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充分发挥水利服务重大项目前期攻坚组、“三服务”省级专家服务组作用,进一步强化中介技术审核,推行集中审查、集中修改,对各类修改建议进行闭环管理,提高审查效率。各地要切实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力度,确保前期工作经费,配备精干人员,落实“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工作小组”工作机制;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密切联系,并联推进前置要件审批。

(二)争取国批项目取得突破。加强与水利部联系,争取开化水库初步设计早日获批。绍兴镜岭水库、丽水莲湖水库、椒江河口水利枢纽要有实质推进,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级规划,力争年底前完成规模论证。积极配合太湖局做好太浦河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浙江段早日开工建设。

(三)加快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完成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行动计划、规划印发,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制定建设指导意见。9月底前完成年内计划开工项目、年底前完成问题海塘项目的可研审查,确保全年新开工200公里海塘,并为明年全面开工485公里问题海塘打好基础。省级成立风浪潮沙等专项服务专家组,联合市级水利部门,共同加快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的前期工作。

(四)协同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根据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加快补短板实施方案安排,加快宁海清溪、嵊州三溪、椒江治理临海段、丽水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建德“三江”治理提升改造等项目前期,力争开工建设;完成临安里畈水库加高扩容、浦江县双溪水库、缙云县棠溪水库、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麻泾港整治等可研审查,力争完成可研审批。深入谋划湖南镇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安华水库扩容提升、浙北太湖引水、生态绿色示范区嘉善片水利工程等前期工作。

(五)切实保障前期工作质量。加强合规审查,提升规划符合性把控;强化靠前指导,提高项目谋划质量;注重资料收集,夯实地质、水文等项目前期基础;加强现场踏勘,全面摸排制约因素;加强部门协调,合力剖解制约因素;开展专题会商,加强统筹。创新前期工作方式,鼓励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三、开展绩效提升年行动,深入强化投资执行

(一)持续抓投资稳增长。以开局就要奔跑的姿态,加快新开工一批重大工程,努力实现“开门红”。以实施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和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水利“三服务”,努力保持水利投资高位运行,力争全年水利投资完成600亿元,其中重大项目完成水利投资260亿元以上。出台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激励措施实施办法,鼓励引导各地加大水利投入。

(二)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并按时分解。市县要加强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符合中央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要积极申报争取。要积极商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计划和任务,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在20个工作日内、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要在30日内、省级专项资金计划要在60日内分解下达完毕。各地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后要早谋划、早准备、早开工,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使用、及早发挥效益。

(三)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各地要对照年度投资计划目标,按照高标准、走前列的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单、任务表、时间表,挂图作战,确保年度投资计划100%完成。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开化水库、大中型灌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试点等中央计划执行和省重点任务建设,早谋划、早落实,确保时序进度和年度目标双达标。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地方投资落实,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支付,严格规范用好各类资金。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落实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资金管理机制的要求,出台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现中央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支出“三本”预算绩效全覆盖,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形成绩效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专班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业机构扎实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强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切实做好绩效自评、总结提炼和举一反三,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力争中央资金绩效评价“三连冠”。

(五)深化投融资改革创新。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积极创新水利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投融资改革“1市1试点”工作,探索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投入水利建设的路径和方式,开展“十四五”重大项目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继续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信贷等融资工具,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对接,新增落实一批、入库一批、储备一批重大水利项目。要用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等支农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美丽河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六)试行投资统计“双轨制”。按照水利统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统计责任,建立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出台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强水利投资统计指导服务。试行水利投资统计概算口径和财务支付口径“双轨制”,以重大项目为主、面上项目兼顾,坚持“数出一源、数出真源”,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各地水利改革发展进展。

四、优先支持山区县水利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山区26县加快水利建设,在资金支持、水利改革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承担好开化帮扶团组长单位职责,加强团组交流,做好开化县洪村村、武义县柳城镇等结对帮扶工作,做好水利援藏援疆以及其他省外对口合作有关工作。

五、数字赋能规划计划工作

省市县要积极研究水利规划计划数字化建设工作,省级迭代升级水发展规划应用,着力优化系统功能和流程贯通,面向不同用户加强应用场景设计;市县要积极使用,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应用场景。省级建设“浙江水网”综合应用,以数据中心、水利一张图和六大核心业务应用为基础,动态监测“浙江水网”建设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年底前“最小系统”上线试运行;建设“十四五”规划监测应用,系统梳理“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年底前开展动态监测;建设海塘安澜千亿工程管理应用,以102个项目为基础,实现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全过程管理,年底前上线试运行;建设防洪薄弱环节管理应用,省市县三级通过应用开展薄弱环节梳理分析和动态销号,年底前形成全省防洪薄弱环节数据库;建设重大项目前期管理应用,实现重大项目前期在线管理;迭代升级计划管理模块,完善三级重大水利项目库,实现规划、前期、计划数据库一体化管理。

六、加强队伍建设

全省水利规划计划队伍要认真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和在浙江工作时的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计划各项工作中。提高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以全局高度、战略眼光为浙江水利出谋划策;强化协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和相关行业支持,努力形成三级联动合力推的工作氛围;加强服务,开展规划计划培训,持续提升业务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做好“三服务”,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廉洁自律,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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