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1-0233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法〔2021〕7号 有 效 性 失效
成文日期 2021-06-18 统一编号 ZJSP18-2021-0004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15: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5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厅继续有效、废止和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8日

附件:继续有效、废止和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图解】《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482285/2021-0233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1-06-18
发文字号: 浙水法〔2021〕7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8-2021-0004
有效性: 失效
废止时间: 2023-12-14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日期:2021-06-21 15:09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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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5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厅继续有效、废止和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8日

附件:继续有效、废止和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图解】《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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