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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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信息来源:国家长三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