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1-07-21 09: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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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我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意见》的十三项实施意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林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在杭厅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先后认真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第一时间开展学习;要准确领会核心要义,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围绕传播能力建设,相关单位、部门要有的放矢,加强研究策划、创新实践,着力讲好水利故事,树立浙江水利好形象,营造有利的内、外部舆论环境。二是围绕心怀“国之大者”,坚守为民情怀,深化水利“三服务”“百千万”行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水利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围绕“学史崇德”,对标对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涵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四是围绕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水利力量。五是围绕“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全面推进六大建设,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升洞见力、先决力、整合力、耐压力、执行力、创新力、学习力、自我革新力,始终保持党的血液新鲜、推动优秀干部人才辈出;注重从理念层面、方法层面、行动层面、机制层面下功夫、出成果。六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迈好示范区建设第一步;要紧扣省委全会提出的“八大创新性突破性重大举措”,取得水利突破性成果;要强化“四大导向”,构建体系化年度工作推进会机制、闭环式清单化推进机制、多层次改革探索和试点推进机制、民情通达机制,加快建立变革型组织和工作机制。

会议还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系统解读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的十三项实施意见,并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要求。一要认清制定《意见》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意见》的发布,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要认识到制定《意见》,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既是监督要求,更是关心爱护。二是要习惯于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就是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突出重点和关键点,并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切实让监督发力生威。三要切实压实监督职能,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各级纪委和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意见》规定的具体措施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责任追究,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有责必问、执纪必严,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实硬。

会议号召,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务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意见》部署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好、保护好,在工作中担当作为,创造更大业绩,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争取更大光荣。


信息来源:厅直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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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我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意见》的十三项实施意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林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在杭厅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先后认真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第一时间开展学习;要准确领会核心要义,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围绕传播能力建设,相关单位、部门要有的放矢,加强研究策划、创新实践,着力讲好水利故事,树立浙江水利好形象,营造有利的内、外部舆论环境。二是围绕心怀“国之大者”,坚守为民情怀,深化水利“三服务”“百千万”行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水利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围绕“学史崇德”,对标对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涵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四是围绕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水利力量。五是围绕“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全面推进六大建设,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升洞见力、先决力、整合力、耐压力、执行力、创新力、学习力、自我革新力,始终保持党的血液新鲜、推动优秀干部人才辈出;注重从理念层面、方法层面、行动层面、机制层面下功夫、出成果。六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迈好示范区建设第一步;要紧扣省委全会提出的“八大创新性突破性重大举措”,取得水利突破性成果;要强化“四大导向”,构建体系化年度工作推进会机制、闭环式清单化推进机制、多层次改革探索和试点推进机制、民情通达机制,加快建立变革型组织和工作机制。

会议还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系统解读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的十三项实施意见,并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要求。一要认清制定《意见》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意见》的发布,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要认识到制定《意见》,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既是监督要求,更是关心爱护。二是要习惯于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就是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突出重点和关键点,并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切实让监督发力生威。三要切实压实监督职能,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各级纪委和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意见》规定的具体措施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责任追究,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有责必问、执纪必严,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实硬。

会议号召,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务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意见》部署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好、保护好,在工作中担当作为,创造更大业绩,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争取更大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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