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1-03598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提〔2021〕4号 | 有 效 性 | ||
潘志高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金56号《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水利工程管护是确保工程长效安全运行的关键,规范水利工程各个管理环节,可使水利工程运行更加安全可靠,能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您所提的“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经费保障”确实是近年来做好管护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关于水利工程管护工作
201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准强省”战略,我厅提出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创新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请省政府印发《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号),同步配套制定《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经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和共同努力,目前全省已完成1万余个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出台10余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全省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0年我厅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方案》,将在全省范围选取2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三化”(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系统解决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提供先行样板。
二、关于水利工程管护资金
我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推进水利管理任务,重点保障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和维护,“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省级及以上资金23.9亿元,占面上水利管理资金的55%。2020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修订了《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51号),继续支持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并按照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安排省级资金,进一步引导市县做好水利工程管护工作。
三、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整治工作
我厅一直将保障水库山塘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底线,厅党组高度重视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整治工作,2021年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整治列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十三五”期间合计安排省级及以上资金25亿元,累计完成623座水库加固和3020座山塘整治。省级资金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对财力薄弱的市县进行倾斜支持,山区26县及兰溪市等市县的补助标准位居前列。在印发的《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要求各地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实施水库系统治理,全面消除直接威胁群众安全的屋顶山塘安全隐患,建设美丽山塘。同时,修订后的《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提高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整治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