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1-03631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提〔2021〕22号 | 有 效 性 | ||
黄伟青、刘春荣等2位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7号提案《关于统筹协调推进湖南镇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水库相关水位的情况说明
湖南镇水库正常蓄水位230米,水库设计时未设置汛限水位,洪水起调水位即正常蓄水位。因水库征地线、移民线标准偏低,为增加防洪调度空间,1987年9月省防汛防旱指挥部以浙防汛〔87〕第34号文批复“同意乌溪江水库汛期限制水位暂由230米降到228米,在汛期行将结束时,可根据当时气象预报,在不影响下游防洪情况下,可逐步把库水位蓄至230米”。水库梅汛期控制蓄水位228米,一直沿用至今。
二、我省高度重视湖南镇水库防洪保障功能
湖南镇水库是钱塘江流域的控制性工程,如何充分发挥其防洪保障作用一直是我厅重点研究的内容。2021年控制运用计划中,增加了“若省、市气象部门宣布出梅并预报后期无持续降雨,控制蓄水位可抬高至230米”,按照该计划,出梅后相应可增加蓄水8200万立方米。此外,2021年湖南镇水库下游黄坛口电站的控制运用计划由我厅一并核准,明确了两座水库实行联合调度,以提高综合效益。湖南镇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类重大项目库,我厅正在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级规划。
三、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湖南镇水库涉及衢州市、丽水市、乌溪江电厂等利益相关方,各方需求有所不同,对提高征地移民标准尚未达成共识,主要问题有:一是征地移民搬迁安置涉及衢州和丽水两地,需协调两地分工;二是库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问题,遂昌县拟在库区周边规划建设天工之城及配套的岸线贯通工程,部分拟建和已开工的工程基础高程在235.2m以下,需协调调整临库构筑物的基础高程。因此,建议衢州市加强与丽水、乌溪江电厂的沟通协调,尽早达成共识,做深做细专题研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项目建设空间,加快推动前期工作。
下阶段,我厅将指导衢州市及衢江区、丽水市及遂昌县水利局和乌溪江电厂等,研究提升水库综合效益有关措施,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各地工作分工;同时,以“三服务”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力度,帮助深化前期论证,共同推进湖南镇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可研报告和有关专题研究成果编制。
再次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