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2-00038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会〔2021〕15号 有 效 性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和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15: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和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

(一)提名资格

2022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实行提名制,提名单位需符合《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浙水会〔2020〕21号)(附件1)有关提名资格规定,主要包括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省水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专业委员会、市级水利学会等。其他提名要求如下:

1.每个提名单位提名成果数量不超过5项。

2.同一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每年被提名成果数量不超过5项;作为成果前三名完成人,只能被提名1项创新奖。

3.各市本级、县(市、区)成果由设区市水利学会提名。

4.提名单位须认真履行提名职责,应当在提名意见中说明被提名成果的贡献程度,对照提名成果条件提出奖励等级建议,并勾选是否愿意降级评审。

5.已参评过同等级或省级及以上其他科技奖项的成果,不再被提名,但成果在补充开发研究后,技术上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除外。

(二)提名成果条件

1.基本条件

(1)近五年内经过专业评价机构的成果评价或行业权威专家的评审,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和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的水利科技研究成果或水利科技推广成果。

(2)被提名的主要成果应在浙江省内完成。

2.提名各等级成果条件

(1)提名特等奖成果条件:聚焦水利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治水支撑城市与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水工程融合水文化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在全国范围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多个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水利标志性成果。

(2)提名一等奖成果条件:聚焦水旱灾害防御保障生命安全,治水支撑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水工程与水文化融合等,在某一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水利标志性成果。

(3)提名二等奖成果条件:有理论创新和重要的技术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造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对水利科技进步具有显著的示范推动作用的水利科技成果。

(4)提名三等奖成果条件:我省水利生产实践中产生的发明、创造等,能够解决水利建设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对行业科技进步有促进作用的水利科技成果。

(三)提名程序

2022年度创新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主要程序为:提名申请、提名公示和网上提名。

1.提名申请

提名前,由提名单位登录“浙江省水利学会”网站“网上办事”栏“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系统”注册开户,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单位申请表》(附件2)。

浙江省水利学会秘书处(简称“学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后,对提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开通账户。

2.提名公示

申报主体须在成果所有完成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提名单位提名推荐前,须审查公示情况。

3.网上提名

(1)此次创新奖采用网络提名的方式,注册账户开通后,提名单位登录“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系统”,填写提名书(附件3)并上传相关附件。形式审查通过后,学会秘书处将通知提名单位联系人寄送提名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

(2)上传附件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提名书、公示证明材料、成果登记证书、成果评价证明(如评价报告、验收证书、评审证书)、工作总结、技术报告、查新报告、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检测、检验报告、论文论著、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格式建议为PDF)。

(3)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可通过“2022年创新奖提名申报交流群”进行提名相关问题的咨询和交流。

(四)奖金

特等奖30000元/项,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30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

(五)时间安排

“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系统”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15日

二、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

为促进基层水利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总结提炼县域水治理标志性成果,浙江省水利学会组织开展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一)评选要求

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是指坚持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在数字化改革、水资源保障、河湖库保护、水灾害防御、水发展规划、水事务监管等方面,创新治水理念,应用创新技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解决当地水治理新老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1.推荐单位: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2.推荐数量:每个推荐单位推荐1个案例。

3.基本条件:

(1)治水理念、应用技术等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

(2)有效解决县域治水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治理成效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3)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较好的水安全保障作用,具备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

(4)体现绿色生态、人水和谐、融合发展理念,具有地方特色。

(二)材料要求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2月15日前报送至浙江省水利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表。见附件4。

2.佐证材料。(1)治理前后对比的代表性照片(不超过10组,JPEG 格式,5M以上,附文字说明);(2)3-5分钟视频短片;(3)宣传报道。

(三)案例评选

组织形式审查、初评、专家评审,评选出不多于10项“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

(四)奖金

每项优秀案例奖金3000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浙江省水利学会秘书处,葛敏俊、郝晓伟;

联系电话:0571-88216212;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813室;

传    真:0571-88216131;


附件:1.2020年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pdf

2.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单位提名申请表.doc_3358.pdf

3.2022年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书.doc.pdf

4.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案例推荐表.pdf

浙江省水利学会

2021年12月27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2-0003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会〔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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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和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

(一)提名资格

2022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实行提名制,提名单位需符合《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浙水会〔2020〕21号)(附件1)有关提名资格规定,主要包括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省水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专业委员会、市级水利学会等。其他提名要求如下:

1.每个提名单位提名成果数量不超过5项。

2.同一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每年被提名成果数量不超过5项;作为成果前三名完成人,只能被提名1项创新奖。

3.各市本级、县(市、区)成果由设区市水利学会提名。

4.提名单位须认真履行提名职责,应当在提名意见中说明被提名成果的贡献程度,对照提名成果条件提出奖励等级建议,并勾选是否愿意降级评审。

5.已参评过同等级或省级及以上其他科技奖项的成果,不再被提名,但成果在补充开发研究后,技术上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除外。

(二)提名成果条件

1.基本条件

(1)近五年内经过专业评价机构的成果评价或行业权威专家的评审,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和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的水利科技研究成果或水利科技推广成果。

(2)被提名的主要成果应在浙江省内完成。

2.提名各等级成果条件

(1)提名特等奖成果条件:聚焦水利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治水支撑城市与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水工程融合水文化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在全国范围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多个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水利标志性成果。

(2)提名一等奖成果条件:聚焦水旱灾害防御保障生命安全,治水支撑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水工程与水文化融合等,在某一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水利标志性成果。

(3)提名二等奖成果条件:有理论创新和重要的技术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造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对水利科技进步具有显著的示范推动作用的水利科技成果。

(4)提名三等奖成果条件:我省水利生产实践中产生的发明、创造等,能够解决水利建设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对行业科技进步有促进作用的水利科技成果。

(三)提名程序

2022年度创新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主要程序为:提名申请、提名公示和网上提名。

1.提名申请

提名前,由提名单位登录“浙江省水利学会”网站“网上办事”栏“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系统”注册开户,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单位申请表》(附件2)。

浙江省水利学会秘书处(简称“学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后,对提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开通账户。

2.提名公示

申报主体须在成果所有完成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提名单位提名推荐前,须审查公示情况。

3.网上提名

(1)此次创新奖采用网络提名的方式,注册账户开通后,提名单位登录“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系统”,填写提名书(附件3)并上传相关附件。形式审查通过后,学会秘书处将通知提名单位联系人寄送提名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

(2)上传附件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提名书、公示证明材料、成果登记证书、成果评价证明(如评价报告、验收证书、评审证书)、工作总结、技术报告、查新报告、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检测、检验报告、论文论著、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格式建议为PDF)。

(3)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可通过“2022年创新奖提名申报交流群”进行提名相关问题的咨询和交流。

(四)奖金

特等奖30000元/项,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30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

(五)时间安排

“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系统”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15日

二、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

为促进基层水利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总结提炼县域水治理标志性成果,浙江省水利学会组织开展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一)评选要求

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是指坚持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在数字化改革、水资源保障、河湖库保护、水灾害防御、水发展规划、水事务监管等方面,创新治水理念,应用创新技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解决当地水治理新老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1.推荐单位: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2.推荐数量:每个推荐单位推荐1个案例。

3.基本条件:

(1)治水理念、应用技术等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

(2)有效解决县域治水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治理成效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3)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较好的水安全保障作用,具备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

(4)体现绿色生态、人水和谐、融合发展理念,具有地方特色。

(二)材料要求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2月15日前报送至浙江省水利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表。见附件4。

2.佐证材料。(1)治理前后对比的代表性照片(不超过10组,JPEG 格式,5M以上,附文字说明);(2)3-5分钟视频短片;(3)宣传报道。

(三)案例评选

组织形式审查、初评、专家评审,评选出不多于10项“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

(四)奖金

每项优秀案例奖金3000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浙江省水利学会秘书处,葛敏俊、郝晓伟;

联系电话:0571-88216212;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813室;

传    真:0571-88216131;


附件:1.2020年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pdf

2.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单位提名申请表.doc_3358.pdf

3.2022年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提名书.doc.pdf

4.县域水治理技术创新应用案例推荐表.pdf

浙江省水利学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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