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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以“4321”模式 持续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22-12-05 15:17 浏览次数:

【本站12月5日讯】为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确保行洪安全,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根据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构建防汛保安“防火墙”。

一是“四明确”,加强行动部署。结合实际制订了《杭州市临安区行洪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百日攻坚暨河湖保安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此次执法专项行动。明确时间节点,本次防汛保安专项行动时间从3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明确检查对象,主要为区级以上河道和小(二)型以上水库,其它河道和相关水利工程设施以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明确检查内容,根据检查对象主要分为河道类和水库类,具体检查相关12个方面内容。明确闭环要求,采取“执法检查-整改(处罚)-验收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期间,临安检查区级河道21条,实行区级河道全覆盖;抽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6处,小(二)型以上水库18座,发现妨碍行洪阻水物等问题7处,均已完成处置整改。

二是“三结合”,推动联合执法。日常与专项执法相结合,一方面以执法队或流域所为单位开展日常检查,主要对辖区区级以上河道、水库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另一方面组织专项执法行动,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按片分3组开展执法检查。横向与纵向执法相结合,一方面与杭州市水利局联合,市区两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另一方面联合临安区公安、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开展联动执法,依托“综合查一次”“河道监管一件事”等,开展“部门+执法”联合检查,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排查与普法相结合,在对全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水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水氛围。

三是“两必查”,突出重点排查。以临安区级以上河道和小(二)型以上水库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水违法行为大检查,做到“两必查”:一是影响河湖安全的涉水违法行为必查,二是影响河湖大坝等防洪工程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必查。临安区从安全生产、水质安全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摸清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问题底数,形成信访、案件等问题清单1份,整改计划1份,并梳理线索向综合执法局移送案件11起,建立执法案件台账动态“清零”机制。

四是“一闭环”,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实行分类处置制,不得以限期整改代替行政处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闭环机制。临安区要求工地安全生产问题现场立即整改,河湖违法案件达到移送标准的一律移送综合执法局查处,做到“一事一闭环”,严防风险,确保稳定。此次执法检查共组织开展执法巡查 286人次,巡查河道1480余公里;处理水事信访件6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 20起,立案处罚3起;向区综合执法部门移送案件11起;拆除涉水违建5处、清理阻水物2处。


信息来源: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临安:以“4321”模式 持续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
  • 日期:2022-12-05 15:17
  • 来源: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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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12月5日讯】为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确保行洪安全,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根据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构建防汛保安“防火墙”。

一是“四明确”,加强行动部署。结合实际制订了《杭州市临安区行洪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百日攻坚暨河湖保安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此次执法专项行动。明确时间节点,本次防汛保安专项行动时间从3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明确检查对象,主要为区级以上河道和小(二)型以上水库,其它河道和相关水利工程设施以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明确检查内容,根据检查对象主要分为河道类和水库类,具体检查相关12个方面内容。明确闭环要求,采取“执法检查-整改(处罚)-验收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期间,临安检查区级河道21条,实行区级河道全覆盖;抽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6处,小(二)型以上水库18座,发现妨碍行洪阻水物等问题7处,均已完成处置整改。

二是“三结合”,推动联合执法。日常与专项执法相结合,一方面以执法队或流域所为单位开展日常检查,主要对辖区区级以上河道、水库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另一方面组织专项执法行动,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按片分3组开展执法检查。横向与纵向执法相结合,一方面与杭州市水利局联合,市区两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另一方面联合临安区公安、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开展联动执法,依托“综合查一次”“河道监管一件事”等,开展“部门+执法”联合检查,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排查与普法相结合,在对全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水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水氛围。

三是“两必查”,突出重点排查。以临安区级以上河道和小(二)型以上水库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水违法行为大检查,做到“两必查”:一是影响河湖安全的涉水违法行为必查,二是影响河湖大坝等防洪工程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必查。临安区从安全生产、水质安全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摸清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问题底数,形成信访、案件等问题清单1份,整改计划1份,并梳理线索向综合执法局移送案件11起,建立执法案件台账动态“清零”机制。

四是“一闭环”,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实行分类处置制,不得以限期整改代替行政处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闭环机制。临安区要求工地安全生产问题现场立即整改,河湖违法案件达到移送标准的一律移送综合执法局查处,做到“一事一闭环”,严防风险,确保稳定。此次执法检查共组织开展执法巡查 286人次,巡查河道1480余公里;处理水事信访件6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 20起,立案处罚3起;向区综合执法部门移送案件11起;拆除涉水违建5处、清理阻水物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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