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2-0396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提〔2022〕8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08 15: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陈国良委员:

您在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关于加强对杭嘉湖平原水网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探索水治理新模式,采取综合治理举措,全面提升杭嘉湖平原水网水生态环境。一是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等一批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加速杭嘉湖平原水系循环。二是全面开展河湖库塘清污(淤),杭嘉湖平原完成清淤1.33亿方、清淤河长7299公里,科学开展淤泥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真正让水活起来、清起来、净起来。三是全域推进杭嘉湖平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等提升行动,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四是以流域、区域为单元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在杭嘉湖平原水网实施德清十字港水系、湘溪片区等30余个水系治理,治理河长1424公里、建成省级美丽河湖85条;择优选择德清县、嘉善县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以生态治理为底色,以实现城乡一体“环境宜居、生活富裕、精神富足”为导向,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夯实水生态环境基础。五是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出台《京杭运河浙江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21-2023 年)》等系列政策方案,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区域协同治理。杭嘉湖平原河网所涉3个市省控断面Ⅰ-Ⅲ类比例从2018年的84.06%上升到2021年的 97.91%,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 100%达标。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落实杭嘉湖平原河湖长制工作

按照国家、省级河湖长制工作体制,督促指导杭嘉湖平原加快建立市县两级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河长履职绩效评价、河湖健康评价、部门协同治水、大众护水绿水币工作机制,提升河湖长履职责任意识,强化河湖长制培训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治水,认真落实好《京杭运河浙江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21-2023 年)》,全力构建“党政统领、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治水工作体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杭嘉湖平原水系生态环境更上新台阶,打造“江南水乡”幸福河湖浙江样板。

二、加速推进杭嘉湖平原“高速水路”建设

在杭嘉湖平原布局高速水路,建立骨干河道、联通河道、毛细河网等三级平原河网体系,逐步建成功能清晰、分级管控的平原高速水路网,增强平原排涝能力,为实现平原清水打好基础。先行推进嘉兴、湖州南太湖新区等平原地区河网水系重构,以拓浚通道、加高堤防、河隧结合、泵闸联运、多级强排等工程手段,整体打造具备防洪、排涝、生态、景观等综合功能的水系格局。“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杭嘉湖北排通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骨干排涝等21项工程。

三、加速推进杭嘉湖平原水网系统治理

以河流水系为单元,统筹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考虑河流综合功能,采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清水入城、岸坡整治、截污纳管等综合措施,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十四五”期间实施平湖市平湖塘流域水系、海宁市长山河水系、桐乡市濮院港水系等20个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计划治理河长800余公里。杭嘉湖平原河网建立清淤轮疏机制,积极推动淤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有淤常疏、清水常流”。结合圩区整治,通过泵闸建设,尽量避免航运河道混泥水流入支道。

四、加速推进杭嘉湖平原水环境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暨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2 年实施方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启动编制《大运河浙江段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整体系统推进大运河浙江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引导大运河沿河传统产业特别是化工产业的绿色升级,努力把大运河打造成山清水秀、绿色宜居的“美丽运河”。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加强沿岸生态空间规划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河湖生态缓冲空间保障,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优化航线布局,持续加强内河运输船舶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加强城乡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深化实施“肥药两制”,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2-0396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提〔2022〕8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 日期:2022-12-08 15:34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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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良委员:

您在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关于加强对杭嘉湖平原水网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探索水治理新模式,采取综合治理举措,全面提升杭嘉湖平原水网水生态环境。一是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等一批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加速杭嘉湖平原水系循环。二是全面开展河湖库塘清污(淤),杭嘉湖平原完成清淤1.33亿方、清淤河长7299公里,科学开展淤泥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真正让水活起来、清起来、净起来。三是全域推进杭嘉湖平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等提升行动,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四是以流域、区域为单元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在杭嘉湖平原水网实施德清十字港水系、湘溪片区等30余个水系治理,治理河长1424公里、建成省级美丽河湖85条;择优选择德清县、嘉善县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以生态治理为底色,以实现城乡一体“环境宜居、生活富裕、精神富足”为导向,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夯实水生态环境基础。五是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出台《京杭运河浙江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21-2023 年)》等系列政策方案,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区域协同治理。杭嘉湖平原河网所涉3个市省控断面Ⅰ-Ⅲ类比例从2018年的84.06%上升到2021年的 97.91%,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 100%达标。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落实杭嘉湖平原河湖长制工作

按照国家、省级河湖长制工作体制,督促指导杭嘉湖平原加快建立市县两级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河长履职绩效评价、河湖健康评价、部门协同治水、大众护水绿水币工作机制,提升河湖长履职责任意识,强化河湖长制培训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治水,认真落实好《京杭运河浙江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21-2023 年)》,全力构建“党政统领、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治水工作体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杭嘉湖平原水系生态环境更上新台阶,打造“江南水乡”幸福河湖浙江样板。

二、加速推进杭嘉湖平原“高速水路”建设

在杭嘉湖平原布局高速水路,建立骨干河道、联通河道、毛细河网等三级平原河网体系,逐步建成功能清晰、分级管控的平原高速水路网,增强平原排涝能力,为实现平原清水打好基础。先行推进嘉兴、湖州南太湖新区等平原地区河网水系重构,以拓浚通道、加高堤防、河隧结合、泵闸联运、多级强排等工程手段,整体打造具备防洪、排涝、生态、景观等综合功能的水系格局。“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杭嘉湖北排通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骨干排涝等21项工程。

三、加速推进杭嘉湖平原水网系统治理

以河流水系为单元,统筹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考虑河流综合功能,采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清水入城、岸坡整治、截污纳管等综合措施,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十四五”期间实施平湖市平湖塘流域水系、海宁市长山河水系、桐乡市濮院港水系等20个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计划治理河长800余公里。杭嘉湖平原河网建立清淤轮疏机制,积极推动淤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有淤常疏、清水常流”。结合圩区整治,通过泵闸建设,尽量避免航运河道混泥水流入支道。

四、加速推进杭嘉湖平原水环境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暨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2 年实施方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启动编制《大运河浙江段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整体系统推进大运河浙江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引导大运河沿河传统产业特别是化工产业的绿色升级,努力把大运河打造成山清水秀、绿色宜居的“美丽运河”。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加强沿岸生态空间规划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河湖生态缓冲空间保障,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优化航线布局,持续加强内河运输船舶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加强城乡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深化实施“肥药两制”,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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