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2-01018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运管〔2022〕4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等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1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2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含水电站大坝)、大型水闸(闸站)、大型泵站、二级以上堤防(含海塘)安全管理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并及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和浙江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用中更新。各类责任人务必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

相关附件下载.xlsx

浙江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3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2-0101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运管〔2022〕4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等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 日期:2022-04-15 17:25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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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2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含水电站大坝)、大型水闸(闸站)、大型泵站、二级以上堤防(含海塘)安全管理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并及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和浙江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用中更新。各类责任人务必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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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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