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电、水务)局:
《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wps
附件3: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wps
附件4:《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wps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王巨峰,联系电话:0571-87826591)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省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