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2-01643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资〔2022〕7号 | 有 效 性 | ||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人民银行,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充分发挥金融要素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中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经研究,浙江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节水贷”主要对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分区计量监测和漏损管控体系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分质供水、节水“三同时”基础设施建设、节水专业化服务等项目和各类节水型企业给予融资支持。优先支持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省级节水型企业、通过国家节水标志认证的产品和装备制造企业。
二、服务要点
(一)保障信贷资源。对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领域的信贷需求优先保障信贷资源,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二)优化授信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开展授信的,在同等抵质押担保要求基础上合理增加授信额度。未开展授信的,可采取主动授信方式为企业核定授信额度,满足企业临时资金需求。
(三)优化贷款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结合项目开发建设期限、技术研发周期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期限等因素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
(四)实施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惠贷款利率。
(五)创新担保方式。对于采取节水改造工程减少取用水、排污、碳排放的企业,可用取水权、排污权、碳排放配额依法依规办理抵质押贷款。鼓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六)减免相关费用。对于贷款涉及的有关评估费用、抵押登记费用等各类费用由相关银行按规定给予减免。
(七)建立绿色通道。在审批和放款流程上建立专项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三、操作流程
(一)项目申请。在浙江省内生产经营的企业,登录“浙里办—浙水安澜—节水贷”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节水贷”申请表(项目类)》(附件1)或《浙江省“节水贷”申请表(流动资金类)》(附件2)。
(二)项目初审。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节约用水办公室对申请企业资格、贷款用途进行线上确认,建立浙江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
(三)信息共享。浙江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信息与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共享,由人行杭州中心支行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有关金融机构推送。
(四)项目审贷。有关金融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考量申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资信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
(五)贷后管理。有关金融机构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企业合规合理使用资金,并于每季后10日内,将本行上季度发放“节水贷”信息向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报送,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将相关信息与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共享。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工作联动。“节水贷”是绿色金融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联动,提高质效。“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由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具体实施。省水利厅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二)推动融资对接。省水利厅与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定期共享“节水贷”项目信息,各有关金融机构积极跟踪“节水贷”信息库情况,积极与企业对接,做好“节水贷”融资服务。
(三)及时总结宣传。省水利厅与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定期总结评估全省工作成效,提炼商业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助力全省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附件:1. 浙江省“节水贷”申请表(项目类)
2. 浙江省“节水贷”申请表(流动资金类)
浙江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浙江省“节水贷”申请表(项目类)
申请单位名称 | ||||||
注册地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员工总数 | 人 | |||||
经济指标 | 前三年度 | 前二年度 | 前一年度 | |||
总资产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净资产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纳税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申报项目名称 | ||||||
申报项目建设方 | ||||||
获得节水相关荣誉及年月 | 本处填写何时何单位授予节水型荣誉称号 | |||||
主营产品 | ||||||
用水指标 | 前三年度 | 前二年度 | 前一年度 | |||
年用水量 | 立方米 | 立方米 | 立方米 | |||
年产量/年用水人数 | ||||||
项目建设地点 | ||||||
项目批复文件 | 口有口无 | 有无开展节水评价 | 口有口无 | |||
申报项目简介 | ||||||
目前建设进度 | ||||||
节水效益 | ||||||
项目资金筹措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其中:申请贷款金额: 万元,申请贷款期限: 年。 | |||||
企业承诺 | 本单位对本项目申请纳入浙江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确认 | 本项目符合“节水贷”项目支持范围,同意纳入浙江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浙江省“节水贷”申请表(流动资金类)
申请单位名称 | ||||||
注册地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员工总数 | 人 | |||||
经济指标 | 前三年度 | 前二年度 | 前一年度 | |||
总资产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净资产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纳税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获得节水相关荣誉及年月 | 本处填写何时何单位授予节水型荣誉称号 | |||||
主营产品 | ||||||
用水指标 | 前三年度 | 前二年度 | 前一年度 | |||
年用水量 | 立方米 | 立方米 | 立方米 | |||
年产量/年用水人数 | ||||||
贷款金额及资金用途 | ||||||
企业承诺 | 本单位对申请“节水贷”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确认 | 本企业符合“节水贷”支持条件,同意申请。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