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2-02094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安办〔2022〕12号 | 有 效 性 | ||
加强夏季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2022年6月19日,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一处隧洞施工现场发生山体滑坡事故,造成4人死亡(见附件)。当前,我省正处于夏季高温时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近日全省28个市县冲上40℃,据气象预报显示,预计未来十天,我省将持续晴热高温天气。为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其他地区水利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高温时期及突发恶劣天气条件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厅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责任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扎实做好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做好防范高温的各项措施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基层,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火灾、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温期间工作时间的规定,严禁加班加点或变相延长劳动时间。实行野外生产和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高温时段,防止人员中暑。要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做好暑期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并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物品,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加强排查,做好高温时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盛夏高温季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专题部署,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入一线,加强对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不落实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予以惩处。
四、加强值守,做好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预警工作,加强同气象、应急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高温干旱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要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抓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加强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上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加强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加大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水利民工学校等教育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与讲座,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暑降温、防灾减灾及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加强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一线作业人员的抗灾、减灾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甘肃省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pdf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