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2-02219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办监督〔2022〕19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8 12: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设区市水利局,各有关水利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水安监〔2011〕37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省水利施工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相关人员,不受理无水利施工资质企业人员的考核申请。分以下三类: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一)能力考核

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报考前已在申报企业正常缴纳社保)。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根据水利部对“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要求,新参加考核人员须先进行32学时的安全培训。企业人员可通过参加网上培训、线下机构培训、企业自行组织培训,或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获得学时。其中,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学时需经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5.申请人近一年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为主。知识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方式:申请考核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按照能力考核标准对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并于8月1日~8月10日登录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网址:aqpx.chhsn.com/semis_zjsl)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统一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1.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企业聘用劳动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企业承诺函(社保实行承诺,对退休返聘人员则承诺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详见附件1);

5.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有关材料扫描件;

6.申报B类证书的人员若有水利建造师注册证书,则不需提供学历与职称证书,提供水利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即可(水利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请注册的,提供注册公告等相关材料);

7.2021年8月1日—2022年8月10日,近一年参加安全培训32学时记录(若是再次考证人员则为12学时)。

另:申报人员所在企业请在“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用”上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或上传已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年底前上传自评报告。创建方案、自评报告上传方式详见《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用上线运行的通知》(浙水办监督〔2022〕18号)文件 。

(二)网上审核:时间定于2022年8月11日至8月18日。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报考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系详见附件2),省水利厅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进行复核。

(三)知识考试:能力考核完成后由省水利厅组织知识考试(初定9月下旬),考试合格人员经“浙江水利”网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注册电子证书。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如期完成考核材料的报送等相关工作。报名单位或人员信息错误等问题,应在报名审核结束前提出并改正,否则知识考试成绩无效。

(二)各企业要确保报考人员在“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同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信息一致。企业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凡经查实有伪造准考证人员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因弄虚作假已获得的注册证书则强制注销,并予通报批评;凡单位出现2人及以上弄虚作假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在我厅组织的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试中因违纪被通报且在禁考期内的企业或人员,不得组织和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照规定,三类人员证书已经过2次延期且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四)持有安全生产管理A证或B证的人员不得同时持有安全生产管理C证。若有与此规定相冲突证书,在申请本次考试时,须先申请注销原证书。

(五)省水利厅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承办考试组织工作。

(六)本次考核不收取考核费用,能力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详见附件3)要求进行复习准备,可登录网址:http://aqwx.bosafe.com/zjsy进行网上培训与模拟训练。

五、联系方式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余晓昊、金晶 0571-86929222,86929039;

省水利厅监督处:郑明平,0571-87826656;

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4000270009;

浙江水利安全“三类人员”QQ群:319271241。

附件:1.承诺书.docx

          2.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docx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2-0221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办监督〔2022〕19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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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各有关水利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水安监〔2011〕37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省水利施工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相关人员,不受理无水利施工资质企业人员的考核申请。分以下三类: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一)能力考核

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报考前已在申报企业正常缴纳社保)。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根据水利部对“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要求,新参加考核人员须先进行32学时的安全培训。企业人员可通过参加网上培训、线下机构培训、企业自行组织培训,或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获得学时。其中,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学时需经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5.申请人近一年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为主。知识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方式:申请考核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按照能力考核标准对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并于8月1日~8月10日登录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网址:aqpx.chhsn.com/semis_zjsl)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统一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1.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企业聘用劳动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企业承诺函(社保实行承诺,对退休返聘人员则承诺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详见附件1);

5.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有关材料扫描件;

6.申报B类证书的人员若有水利建造师注册证书,则不需提供学历与职称证书,提供水利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即可(水利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请注册的,提供注册公告等相关材料);

7.2021年8月1日—2022年8月10日,近一年参加安全培训32学时记录(若是再次考证人员则为12学时)。

另:申报人员所在企业请在“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用”上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或上传已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年底前上传自评报告。创建方案、自评报告上传方式详见《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用上线运行的通知》(浙水办监督〔2022〕18号)文件 。

(二)网上审核:时间定于2022年8月11日至8月18日。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报考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系详见附件2),省水利厅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进行复核。

(三)知识考试:能力考核完成后由省水利厅组织知识考试(初定9月下旬),考试合格人员经“浙江水利”网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注册电子证书。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如期完成考核材料的报送等相关工作。报名单位或人员信息错误等问题,应在报名审核结束前提出并改正,否则知识考试成绩无效。

(二)各企业要确保报考人员在“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同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信息一致。企业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凡经查实有伪造准考证人员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因弄虚作假已获得的注册证书则强制注销,并予通报批评;凡单位出现2人及以上弄虚作假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在我厅组织的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试中因违纪被通报且在禁考期内的企业或人员,不得组织和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照规定,三类人员证书已经过2次延期且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四)持有安全生产管理A证或B证的人员不得同时持有安全生产管理C证。若有与此规定相冲突证书,在申请本次考试时,须先申请注销原证书。

(五)省水利厅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承办考试组织工作。

(六)本次考核不收取考核费用,能力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详见附件3)要求进行复习准备,可登录网址:http://aqwx.bosafe.com/zjsy进行网上培训与模拟训练。

五、联系方式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余晓昊、金晶 0571-86929222,86929039;

省水利厅监督处:郑明平,0571-87826656;

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4000270009;

浙江水利安全“三类人员”QQ群:319271241。

附件:1.承诺书.docx

          2.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docx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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