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9034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根据《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年工作计划》(浙水农电﹝2023﹞2号),按照《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经各地申报、市级互评和专家评审,现将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 创建活动优秀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部门: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受理电话:0571-87800887;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86170;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2023年农田水利灌溉工程优秀典型案例名单公示.xlsx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