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项债券
水利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15:47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水利是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的重点支持领域,目前省级正在组织第二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拓展水利投资空间,完善扩大投资机制,全力保障“千项万亿”水网安澜提升工程的建设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统筹。水网安澜提升工程已列为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的九大领域之一,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千项万亿”工程推进责任书。各地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对照今后五年水利重大项目实施清单,做实水利重大项目“一项一策”融资方案,逐项开展资金筹措方案专题论证,整体谋划水利项目多功能融合的综合效益,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决策,争取政府层面统筹推进。

二、全力争取提前批的发行额度。财政部门对今年专项债券发行提出了“两个确保”原则,即确保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都能用上专项债券资金、确保不因债券问题影响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且计划在一季度完成全部提前批额度发行。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完成提前批项目的入库储备审核,各级水利部门要抢抓当前额度较为充足的发行期,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申报项目的入库情况,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对接,全力争取发行额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按计划足额落实。同时,用好债券发行前调度库款先行垫付建设资金等支持政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优化完善项目方案做好申报的准备。各地要根据项目入库审核情况,紧盯专项债券项目后续入库安排,抓紧做好再次申报准备。对年度拟新申报入库的项目,要根据审核发现的共性问题清单(见附件1),进一步优化调整完善专项债券方案;对往年已发行部分额度的接续项目,要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再次申报入库。各级水利部门要用好省水利厅与金融机构合作协议政策举措,及时提出专项债券优化完善的需求,省水利厅将强化联动服务机制,组织省级金融专家第一时间开展点对点指导,帮助提高债券项目的入库率和落实率。

四、坚持“水利+”理念持续强化项目谋划储备。要充分用好水利作为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的优势,谋划“水利+文旅、农旅、景观、交通等”建设模式,挖掘河湖岸线优质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相关经营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景观等,形成投资规模大、专项债券额度多的项目,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主动搭好金融服务专家提前介入项目谋划融资方案的桥梁。建立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树立“项目等资金”观念,形成项目储备、申报入库、发行使用等良性滚动机制,实现专项债券的常态化储备发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券项目筛选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2月8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券项目筛选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

一、项目不符合投向领域规定。包括投向领域选择不准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填写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建设内容与选择的投向领域不对应、项目属于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

二、项目不符合资本金管理要求。包括项目资本金小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在政策范围之外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等。

三、项目不符合前期工作要求。包括未办理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填写不规范,拟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等。

四、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划、行业政策等。包括不符合相关规划和生产力布局、不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和申报的建设内容明显不匹配等。

五、项目不符合公益性、收益性要求。包括可完全市场化运作、没有与投向领域相对应的项目收益等。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项债券 水利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3-02-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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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水利是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的重点支持领域,目前省级正在组织第二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拓展水利投资空间,完善扩大投资机制,全力保障“千项万亿”水网安澜提升工程的建设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统筹。水网安澜提升工程已列为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的九大领域之一,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千项万亿”工程推进责任书。各地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对照今后五年水利重大项目实施清单,做实水利重大项目“一项一策”融资方案,逐项开展资金筹措方案专题论证,整体谋划水利项目多功能融合的综合效益,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决策,争取政府层面统筹推进。

二、全力争取提前批的发行额度。财政部门对今年专项债券发行提出了“两个确保”原则,即确保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都能用上专项债券资金、确保不因债券问题影响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且计划在一季度完成全部提前批额度发行。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完成提前批项目的入库储备审核,各级水利部门要抢抓当前额度较为充足的发行期,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申报项目的入库情况,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对接,全力争取发行额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按计划足额落实。同时,用好债券发行前调度库款先行垫付建设资金等支持政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优化完善项目方案做好申报的准备。各地要根据项目入库审核情况,紧盯专项债券项目后续入库安排,抓紧做好再次申报准备。对年度拟新申报入库的项目,要根据审核发现的共性问题清单(见附件1),进一步优化调整完善专项债券方案;对往年已发行部分额度的接续项目,要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再次申报入库。各级水利部门要用好省水利厅与金融机构合作协议政策举措,及时提出专项债券优化完善的需求,省水利厅将强化联动服务机制,组织省级金融专家第一时间开展点对点指导,帮助提高债券项目的入库率和落实率。

四、坚持“水利+”理念持续强化项目谋划储备。要充分用好水利作为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的优势,谋划“水利+文旅、农旅、景观、交通等”建设模式,挖掘河湖岸线优质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相关经营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景观等,形成投资规模大、专项债券额度多的项目,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主动搭好金融服务专家提前介入项目谋划融资方案的桥梁。建立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树立“项目等资金”观念,形成项目储备、申报入库、发行使用等良性滚动机制,实现专项债券的常态化储备发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券项目筛选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2月8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券项目筛选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

一、项目不符合投向领域规定。包括投向领域选择不准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填写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建设内容与选择的投向领域不对应、项目属于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

二、项目不符合资本金管理要求。包括项目资本金小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在政策范围之外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等。

三、项目不符合前期工作要求。包括未办理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填写不规范,拟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等。

四、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划、行业政策等。包括不符合相关规划和生产力布局、不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和申报的建设内容明显不匹配等。

五、项目不符合公益性、收益性要求。包括可完全市场化运作、没有与投向领域相对应的项目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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