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4-00158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4: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2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705条,“浙江水利”微博、微信、头条、澎湃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621条。全年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样式开展政策解读9篇,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举办在线访谈 3次。全文公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18件(人大建议答复17件,政协提案答复1件)。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聚焦“八八战略”20周年、“千项万亿”水网安澜提升工程、民生实事等重大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采风活动共10场,6位厅级领导、10位处长面向社会发布聚焦群众关切、人民关心的水利事项。聚焦水利推动共同富裕重大改革、水利重点领域事项,开设“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河湖长制美丽河湖”等6大专题,集中发布权威信息,动态更新各类信息600余条。聚焦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浙江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网上、现场和信函3种信息公开申请途径。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按申请方式统计,其中网上申请11件,占总数的78.6%;信函申请3件,占总数的21.4%。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按答复类型统计,予以公开11件,占比78.6%;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每份答复告知书均援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并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56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厅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多层把关,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做强公开矩阵。浙江水利“一网两微”围绕中心工作,推出“全域幸福看‘浙’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进行时”等16个专题,累计发布消息2057条。

二是加强平台日常维护。在定期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全面维护的同时,常态化开展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敏感信息、错别字、错链等方面自查整改,确保平台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三是做好公开内容排查整改。组织厅系统8家单位7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自查整改,累计排查信息16.1万条,对发现的12处不当表述及时进行了“撤、删、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保障工作有序实施、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1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95.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平台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动公开促落实。围绕服务保障“两个先行”、水利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权威信息发布、提供办事指南、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的作用。在重大决策部署中,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决策部署落地。

二是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做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全面提高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做好水利重要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优化提升新媒体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及时解决系统操作疑难问题,强化工作留痕,依托信息系统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厅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解读:图解《浙江省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482285/2024-00158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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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2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705条,“浙江水利”微博、微信、头条、澎湃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621条。全年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样式开展政策解读9篇,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举办在线访谈 3次。全文公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18件(人大建议答复17件,政协提案答复1件)。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聚焦“八八战略”20周年、“千项万亿”水网安澜提升工程、民生实事等重大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采风活动共10场,6位厅级领导、10位处长面向社会发布聚焦群众关切、人民关心的水利事项。聚焦水利推动共同富裕重大改革、水利重点领域事项,开设“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河湖长制美丽河湖”等6大专题,集中发布权威信息,动态更新各类信息600余条。聚焦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浙江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网上、现场和信函3种信息公开申请途径。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按申请方式统计,其中网上申请11件,占总数的78.6%;信函申请3件,占总数的21.4%。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按答复类型统计,予以公开11件,占比78.6%;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每份答复告知书均援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并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56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厅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多层把关,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做强公开矩阵。浙江水利“一网两微”围绕中心工作,推出“全域幸福看‘浙’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进行时”等16个专题,累计发布消息2057条。

二是加强平台日常维护。在定期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全面维护的同时,常态化开展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敏感信息、错别字、错链等方面自查整改,确保平台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三是做好公开内容排查整改。组织厅系统8家单位7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自查整改,累计排查信息16.1万条,对发现的12处不当表述及时进行了“撤、删、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保障工作有序实施、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1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95.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平台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动公开促落实。围绕服务保障“两个先行”、水利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权威信息发布、提供办事指南、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的作用。在重大决策部署中,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决策部署落地。

二是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做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全面提高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做好水利重要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优化提升新媒体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及时解决系统操作疑难问题,强化工作留痕,依托信息系统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厅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解读:图解《浙江省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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