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强化河长担当履职 推进瓯江沿线生态环境整治
●长兴县:河长主动履职 促进规范取用水资源
●嵊州市:创新推行“水情日记” 助推河长履职尽责
●义乌市:“三大机制”联动 深化“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永嘉县:强化河长担当履职 推进瓯江沿线生态环境整治
永嘉县充分发挥河长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保护体系和管理机制,一以贯之深化河长制,高质量推进瓯江永嘉段沿线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人机结合开展河道巡查。作为河湖管护的第一道防线,瓯江沿线镇、村级31名基层河长主动担当,以发现问题为目标,履职尽责开展瓯江日常管护工作,借助靠得近、巡得勤的优势,充分发挥“侦察兵”作用,利用无人机可控性强、辐射面广等特点,排查瓯江沿线乱倒、乱建、乱占等问题,实时掌握河道面貌,累计开展巡河803次,发现重难点问题400处。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协调问题整改。瓯江县级河长以目标为引领,增强问题整改的前瞻性和方向性,多次深入一线,聚焦重难点问题,“一点一策”抓协调求突破。针对七千余吨渣土大面积倾倒问题,落实“河湖长+警长”机制,调度公安部门立案,通过视频监控锁定嫌疑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提高犯罪成本,促使瓯江沿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在处置县规上某教玩企业厂区存在部分违建问题时,充分考虑营商环境及效益,积极向上争取适当延长整改时限,同时,协调属地镇街及时供地,待新厂房建成投运,组织水利、执法等部门拆除违章建筑,以治乱行动提升瓯江沿线产业水平。通过河长角色的强化与责任落实,完成一批乱点整治工作。
坚持结果导向,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县委书记、县长任县级双总河长,模范履职、高位推动,密集巡河调研并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及瓯江环境整治专题工作部署会,发布《瓯江永嘉段沿线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瓯江沿线乱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将瓯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要督办事项、省级文明县测评和各级河长履职考核重要内容。以瓯江沿线生态治理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变疤点为亮点,改善沿线人居环境,切实提高沿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长兴县:河长主动履职 促进规范取用水资源
长兴县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畅通机制、数字赋能、部门联动等方面靶向施策,充分激发基层河湖长主动履职责任意识,推动全域规范取用水资源。
河长吹哨,以点带面推动全域排查。长兴县一村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河岸新增一处取水设施,但周边并未设置相关标识牌,疑似非法取水。按照《河湖长制问题发现处置流程细则》,该河长将此情况上传“河长在线”,县河长办收到该线索后同步移送至检察机关。经河长办与检察院的初步调查,部分企业可能存在违法取用水、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况,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违法取用水资源并非个别现象,存在涉案面广、监管难等特点。长兴县河长办委托检察机关向乡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推动全域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排查行动。
数据跑腿,精准锁定违法取水单位。为摸清违法取用水资源的行业分布特点及底数,实现精准监督,长兴县引入数字化办案思维并搭建数字模型进行取证。调取市场监管局1500余条企业登记信息,筛选出7大重点行业即水和饮料、混凝土、水泥、发电、纺织、工艺品、印染等1000余家,与水利局118条取水许可证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筛查出重点行业未办理取水许可登记名单199家,为重点嫌疑企业。通过售水量比对,由相关河长牵头对各重点嫌疑企业附近河道进行现场调查,共核查发现33家涉嫌未经许可取用河道、水库、地下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部门协作,建立长效常态监管机制。县河长办联合县水利局、综合执法局协同开展分类整改,通过督促企业自行拆除、补办取水许可、立案查处等手段,共取缔非法取水设施26家、补办取水许可4家、立案3家。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并结合乡镇产业规划和生态环境治理要求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推动长兴经济开发区10余家纺织厂804台喷水织机进入工业集聚区,并全部纳入再生水循环利用,不再直接取用河道水,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
嵊州市:创新推行“水情日记” 助推河长履职尽责
嵊州市以数字化手段为驱动,创新实施“水情日记”制度,有效提升河长工作效率,促进规范履职,确保河长种好治水“责任田”。
畅通民意渠道,高效回应民众关切。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力量,构建社会河长小程序、河长通APP、电子邮件、投诉热线、领导留言板等“五位一体”的多元化参与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水环境治理监督。通过设立“村社—乡镇—部门—市长”四级联动问题处置机制,各类水环境问题得以迅速响应、高效解决。其中,“轻微问题”24小时内由村社快速解决,“重大问题”由县级河长亲自挂帅,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同解决。2023年以来,累计接收公众反馈问题(建议)881个,已成功整改873个,整改完成率99.1%。同时还落实平台群众建设水景观、游步道等水情“微心愿”25个,完成建设沿河游步道3.5公里,休闲公园5个。
发挥“水域哨兵”作用,快速处置涉水隐患。强化河长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的水情寻访机制,开展“全域共美丽、河长在行动”主题活动,推动601名河长全面下沉一线,确保其“管、治、保”职责有效落地。聚焦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河湖“四乱”、“四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共发现问题1095个,已解决1090个。禁渔期间,河长办、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黄泽江等主要河道沿线环境卫生及非法捕捞行为开展4次专项整治行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7起,销毁拦河网、地笼等各类非法渔具52个,全力保护河湖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深化数字赋能,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积极开展“找寻查挖”平台省级试点工作,成功打通水利、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住建等多个部门的信息系统,由传统的“群众上报、政府处理”模式成功升级为“携数据主动上门服务”的新模式,实现监测数据的有效汇集与实时共享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31条、共计350公里的无人机河道巡查任务,构建覆盖全市的“一河(湖)一档”数字档案体系,包括33条河流(湖泊)的返黑返臭风险点、蓝藻易发点等关键水情信息,为科学决策与精准治水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义乌市:“三大机制”联动 深化“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义乌市以打造“河长制”升级版为目标,通过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跨界联合协同治理机制、健全“河长制+执法”机制,以“河长制”促“河长治”,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迈进,谱写绿色发展新篇章。
联席会议制度促问题解决。以考核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35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工作,凝聚多部门合力推进河湖治理。全面压实河长履职责任,落实河长令发布机制,印发河长制工作重点,将河长巡河和解决河湖具体问题纳入考核内容,倒逼全市352名河长带着问题,有的放矢地巡河,提高问题发现和解决的效率。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巡河2544次,上报涉水问题2521个,问题解决率100%。
跨界协同机制破治理难题。跨界流域治理一直是水污染防治的难点,义乌市创新建立跨界联合协同治理机制,破解治理难题。与东阳、浦江签订跨界河湖联合治理协议,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整治;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南江、大陈江等河道联合巡查、交叉检查行动;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每季度召开跨界河道河长座谈会,推动重点问题同步治理,有效打通跨界河湖协同治理“最后一公里”。跨界联合行动开展以来,义东、义浦相继联合巡查10次、设置垃圾漂浮物拦截设施4处、发现并处理问题37起,跨界河湖联合治理成效明显。
“河长制+执法”促问题整改。由义乌市河长办牵头与多个执法部门探索建立“河长制+执法”会商交办机制。全面强化河长制与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审判协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环境行为和涉河湖违法行为,高效整改问题。如南江水域村级河长巡河时上报关于王某非法捕捞问题,义乌市河长办立即启动“河长制+执法”机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并由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于2023年6月完成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强力震慑了涉水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处理涉水案件24起,罚没款3余万元。
信息来源:省河长办、永嘉县河长办、长兴县河长办、嵊州市河长办、义乌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