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4-02202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根据人力社保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1号)要求,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省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现将推荐对象在省级范围内予以公示:
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4个)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浙东引水部
浙江省宁波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处(审计处)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水利局
浙江省绍兴市水利局
二、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9名)
许波刘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水情预报部工程师
陈筱飞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发展研究科科长
黄健勇 浙江省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副局长
李红健 浙江省温州市水利局局长
张立岩 浙江省嘉兴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郑 雷 浙江省金华市梅溪流域管理中心主任
毛梦瑶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黄成业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运行管理科科长
叶 舟 浙江省台州市水利局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处处长
三、劳动模范(1名)
周 芬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数字事业部正高级工程师
四、公示有关事项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9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0571-87826525;
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86170;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浙江省“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