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2025年,全省水利系统围绕“城乡宜居”“除险保安”,具体承担“改造提升单村水站300座以上,全面完成农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1200公里”和“开工建设提标加固海塘50公里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8座、完成整治病险山塘260座和病险水库40座”等3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定点定责、精心组织、强化督导,保质保量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难事办妥”工作要求,现制定印发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水利项目实施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好清单管理,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度,对每个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定点定时、定标定责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省政府民生地图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录入、实施进度和完工资料等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点位录入正确、信息填报及时、准确,严禁虚报、超报。项目点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文上报阐明调整理由。各项民生实事市、县任务分解及实施计划详见附件1至附件6。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速推进项目建设
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办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定期会商调度,及时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压茬推进项目建设,实施进度一季度达到20%,二季度达到50%,三季度达到80%,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逐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加大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力争项目早开工。
三、强化督导服务,全力保障质量安全
要加大项目建设全过程督导服务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严格对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民生实事建设标准(详见附件7),督促项目建设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管控,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与施工进度同步推进,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度汛安全。
四、坚持长效管护,全面展现建设成效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实事工程建后长效管护机制,压实管护工作责任,加大管护经费投入,督促管护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项目长期持续发挥效益。同时,组织对完工项目“回头看”,查漏补缺,真正做到水利民生工程建一处、成一处、管好一处。全面展现建设成效,打造水利为民鲜明标识。
附件:
1农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300座任务分解及实施计划表
2.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1200公里任务分解及实施计划表
3.开工建设提标加固海塘50公里任务分解及实施计划表
4.开工建设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8座任务分解及实施计划表
5.完成病险山塘整治260座任务分解及实施计划表
6.完成病险水库整治40座任务分解及实施计划表
7.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水利项目建设标准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2月21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