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5-00259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2024年,浙江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统领、业务为本、创新变革,为奋力推进省域水利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全年集体学法7次。厅主要负责人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水利现代化省域先行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水利立法等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十周年之际,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回顾浙江十年治水成就,创新举办“浙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十周年展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
(二)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逐条学习29部涉水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梳理日常工作职责282项,逐项摸排落实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坚决扛起水旱灾害防御天职,成功应对“暴力梅”和5次台风侵袭。抓好水网安澜提升,省级水网先导区366个实施类项目累计开工308项。全年完工单村水站改造提升8017座,受益行政村5024个,受益人口218.3万人。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建成幸福母亲河31条、高品质水美乡村495个,亲水圈覆盖率达85%。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上线运行26项数字孪生建设成果。建立涉水审批“一机制三清单”制度,实施重大项目涉水审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累计为81个能源和113个交通“千项万亿”项目提供前期服务,持续跟踪服务60个涉水审批项目,审批服务数量较往年同比增长了46%的情况下,服务效率同比提增50%以上。完成全国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涉水产业和经济,搭建全国首个建设项目土石余方数智交易平台,累计向民营企业推介水利重大项目109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迅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江河堤防巡堤查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出台关于江河堤防安全鉴定、江河堤防巡堤查险工作的制度文件和技术要求,筑牢江河安澜基础。组织完成《浙江省河湖保护条例》立法论证,完成条例草案,积极主动向省人大、省政府报送立法计划。推进《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积极配合水利部开展《水法》《防洪法》修改,结合我省实践和发展诉求,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深入贯彻省招投标改革要求,出台水利招投标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和分级监管权限。推进用水总量指标统筹调配改革,服务地方重大项目落地用水指标需求。出台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序开放共享河湖岸线,促进水利+文旅融合发展,助推群众增收致富。按时完成省委涉及水利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完成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专项清理,维护法制统一。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水利领域决策质量水平。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落实“两审查、三评估”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性文件管理,提升决策质量。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全年累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等合法性审查24件,公平竞争审查11件,社会风险评估3件,确保我厅制定的政策文件符合宏观政策,不违反公平竞争,风险可控,合法合理。积极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在行政执法、行政应诉、涉法业务咨询等工作中的支持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决策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完成落实法规的情况报告,根据省人大审议意见,第一时间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大幅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比例,实施“综合查一次”,10个执法检查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举办面向全省水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涉水法律法规知识和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按照水利部部署,集中力量清理整治河湖库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000余个,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4万平方米,补偿水域空间1180万平方米,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672件,有力保障河湖安全。
(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个性清单,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会同省广电集团举办第二届寻找“最美家乡河”活动,配合中国水科院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办“2024年世界水日开放日活动”,联合金华市水利局、磐安县人民政府举办“一以贯之河长制 你我共建幸福河”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方案,聚焦涉企行政检查、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生态流量泄放等热点、难点问题,编印《依法治水月月谈》以案说法。广泛开展社会面普法,举办“浙水助共富·共筑大水网”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水利院校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宣传水法规,通过短视频、水法漫画等形式生动展示节约用水、河湖长制、水行政执法等内容。
二、2025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涉水法规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适应水利工程开放共享的政策制度有待完善。二是水行政执法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适应为基层减负要求,变“监管”为“服务”的手段和能力有待加强。2025年,我厅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建设。
(一)坚持先立后破,推进水法规制定
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计划安排,推进《浙江省河湖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进一步优化完善河湖空间保护和有序利用制度,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河湖生态治理保护,满足人民群众亲水乐水需求。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制度执行
对标省委重大改革部署,扎实推进水利领域招投标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推进智慧监管,完善招投标示范文本,构建全省招投标管理工作体系。对标法治浙江建设要求,制定法治水利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两审查、三评估”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管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高质量开展存量政策宏观取向一致性评估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持续提高涉水事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资源统筹,形成普法合力
切实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普法共性清单和部门个性清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协调全省水利普法资源,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关键节点,结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出台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四)加强行业指导,提升执法效能
聚焦重点领域,组织编制典型案例,编纂《中国水政要览(2016--2025)》浙江篇,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完善清单管理,创新工作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不断营造良好的水事营商环境。组建执法专家库,开展执法培训,强化部门联动,指导提升基层履职能力,不断推动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