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申报信息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工作的公告》和资质审查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2025年第二批次)及主要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有关投诉举报材料请邮寄至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或厅直属机关纪委,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厅建设处联系人:陈云娥,电话:0571-87826615,传真:0571-87805825;厅直属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1-87886170。
附件:
1.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2025年第二批次).xlsx
2.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主要申报信息(第二批44类).zip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