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5-01078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2025年全省大中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5〕49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5〕1号)要求,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和报送情况,并进行核实,现将2025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含水电站大坝)、大型水闸(闸站)、大型泵站、二级以上堤防、100年一遇及以上海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并及时在全国水库堤闸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和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平台“工程运管”应用中更新。各类责任人务必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
附件:相关附件下载.xlsx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