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7月18日讯】近日,温州市龙湾区率全市之先启动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创新建立“水利核定水量、执法核算费用、财政代收入库”的协同机制,填补了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管的空白,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了可复制的“龙湾经验”。
自备水源(如企业自备井、农村集体山塘水库等)用户因取水来源分散、计量监管难度大,长期存在污水处理费收缴不规范、覆盖不全等问题,既影响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保障,也不利于水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为此,龙湾区立足“系统治理、协同高效”原则,整合水利、综合执法、财政等部门力量,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精准核定水量,筑牢征收基础。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自备水源用户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涵盖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台账,明确取水点位置、取水用途、计量设施安装情况。通过“智能监测+定期核查”方式,依托取水口智能流量计实时数据,结合季度现场核查校验,精准核定用户实际取水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用户,限期完成改造,同步纳入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用水必计量、计量可追溯”。
科学核算费用,强化标准刚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核定的水量数据,按照《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温州市统一收费标准(工业用户1.6元/吨、非工业用户1.2元/吨),精准核算每户应缴污水处理费,形成缴费通知单并送达用户。
高效代收入库,规范资金管理。区财政局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开通线上线下双缴费渠道:用户可通过“浙里办”APP、银行网银缴纳费用,也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现场缴费。收缴资金全额纳入国库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网改造等生态环保项目,实现“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良性循环。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首批18家自备水源企业的水量核定与费用核算,预计年收缴污水处理费超100万元。
为确保征收工作落地见效,龙湾区还建立了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召开联席会互通数据、协调问题;通过“线上推送政策解读+线下上门辅导”方式,向自备水源用户宣传征收政策及生态意义,引导主动缴费;对拒不缴纳的用户,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这项工作既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管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的关键抓手。”龙湾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流程,通过“源头管控-过程监管-资金保障”的闭环管理,让每一滴水都承载生态责任,为建设“山水相拥、绿满龙湾”的美丽图景注入动能。
信息来源:龙湾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