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浙江省水利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水利厅机关及各业务处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6173条。其中,在“浙江水利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2条;联系省通信管理局向全省移动、联通和电信的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防汛防台应急信息16条;借助浙江卫视、新农村频道、浙江之声、交通之声等电台、电视台滚动播报汛情雨情信息60条;借助“农民信箱”发送公共信息1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厅未受理书面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厅没有受理后,但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厅没有发生针对本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需要进一步跟上;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创新还不够开阔。

(二)下一步改进方向

1、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浙江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的充实完善尤其是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主动公开工作。

2、以高效便民为原则,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对《浙江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行规范优化,倡导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改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对外开放档案室查阅等方便公众快速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整合,方便公众网上查阅。

3、以服务公众为宗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浙江省水利厅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